2021年11月,南京的马女士入职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顾问,双方合同期限至2024年11月。去年3月16日,马女士被诊断为抑郁症,医嘱建议休假1周。3月17日,马女士将诊断证明和病假条发给了单位负责人,并在钉钉上提交了请假申请。
员工抑郁口头请病假被按旷工开除
3月27日,马女士跟领导打招呼去复查,未来得及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后来公司便以其旷工3天为由将其解聘。在经过劳动仲裁后,马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共计4.1万元。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程序违法,应支付马女士3.3万赔偿金,房地产公司不服提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首先,从员工权益的角度来看,企业在处理员工请假事宜时,应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享有请病假的权利,而企业不得随意解雇。抑郁症作为一种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将其纳入职业病或需特别关照的范围。因此,企业应当对待员工的心理健康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提供必要的支持,而非简单地将其视为旷工。
其次,事件揭示了企业管理中的人性化缺失。员工在面对心理健康问题时,往往需要一个理解和支持的环境。然而,该员工选择口头请假却未能得到合理的反馈,反映出企业在沟通机制和人性化管理上的不足。有效的沟通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员工的实际情况,及时提供帮助,而不是采取惩罚措施。企业若能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文化,将能够提升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积极性。
再者,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的认知仍显不足。在许多地方,心理健康问题仍存在一定的污名化,部分人对此持有偏见。此次事件不仅涉及到个别员工的待遇,也折射出整个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和重视程度亟待提高。公众和媒体应加大对心理健康的宣传,促进社会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与接纳,让更多人意识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并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寻求帮助。
此外,从法律角度考虑,该事件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责任问题也不可忽视。如果员工在辞职或解雇过程中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这将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员工的心理健康及相关权益,推动劳动法的进一步完善。
来源: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