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关乎生命,不容忽视。《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作业流程,防范事故发生。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保障人员安全、预防事故的关键。社区服务计划的开展也需将有限空间安全纳入其中,提升居民安全意识。本文将呈现多篇《有限空间管理制度》范文,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重进行阐述,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篇一:《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常见的有限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储罐、容器、反应釜、管道、沟渠、坑道、下水道、检查井、污水池、沼气池、化粪池、粮仓、料仓、通风柜、烟道等。
第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第五条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专职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第六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考核合格。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总责,应: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督促、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应:
(一)组织或参与拟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开展有限空间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
(三)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执行;
(四)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参与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 生产部门(车间、班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应:
(一)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二)组织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的通风、检测和清理工作;
(三)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五)指定专人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监护。
第十条 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应:
(一)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掌握作业风险和应急措施;
(四)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区域;
(五)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
第十一条 监护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应:
(一)熟悉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保持与作业人员的有效沟通,随时掌握作业情况;
(四)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并采取应急措施;
(五)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第三章 作业审批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所在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作业内容是否明确,作业时间是否合理;
(二)作业地点是否安全,作业人员是否具备资质;
(三)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第十五条 审核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监护人员,一份由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第四章 作业管理
第十七条 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强制通风,确保有限空间内空气流通。
第十八条 通风后,必须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氧气含量、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第十九条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二十条 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有限空间内的持续通风。
第二十一条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安全带、安全绳等。
第二十二条 监护人员必须全程监护作业过程,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第二十三条 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区域,监护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
第二十四条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共同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无遗留问题。
第五章 应急救援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六条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二)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三)事故报告程序;
(四)应急处置措施;
(五)人员疏散和撤离方案;
(六)现场保护和恢复措施。
第二十七条 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措施进行处置。
第二十八条 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二十九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第三十条 在救援过程中,应首先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第三十一条 事故发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有限空间作业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容易产生或积聚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质或缺氧,且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的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储罐、塔器、反应釜、锅炉、管道、沟渠、井室、下水道、隧道、密闭舱室等。
第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有限空间作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
(一) 审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 审批重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三) 督促、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 组织或参与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一) 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 组织开展有限空间辨识、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 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 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执行;
(五) 参与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 各部门(车间)是有限空间作业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
(一) 组织制定本部门(车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 组织开展本部门(车间)有限空间辨识和风险评估;
(三) 组织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的安全措施和准备工作;
(四) 组织对本部门(车间)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 监督本部门(车间)有限空间作业的实施,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六) 组织本部门(车间)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是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
(一) 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 组织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的安全措施和准备工作;
(四) 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 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六) 组织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置。
第十条 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应:
(一) 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 服从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和监护人员的指挥;
(四)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区域;
(五) 积极参与应急救援。
第十一条 监护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应:
(一) 熟悉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 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 保持与作业人员的有效沟通,随时掌握作业情况;
(四)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并采取应急措施;
(五) 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第三章 作业审批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
(一) 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申请表》,并附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 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审,确认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三) 安全环保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 公司主管领导(或授权人)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作业单位、作业时间、作业地点;
(二) 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作业人员;
(三) 监护人员、使用的设备和工具;
(四) 潜在危险因素、安全措施;
(五) 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器材。
第四章 作业管理
第十五条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除易燃易爆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
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强制通风,确保有限空间内空气流通,氧气含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氧气含量、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九条 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包括:
(一) 通风设备、气体检测仪;
(二) 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
(三) 照明设备、通讯设备;
(四) 消防器材、急救药品。
第二十条 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保持持续通风,并定时检测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
第二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专职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第二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之间必须保持有效的通讯联络。
第二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有限空间作业完成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现场。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
(一)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 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三) 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四) 事故报告程序。
第二十八条 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九条 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第三十一条 在救援过程中,应首先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第三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应保护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车间)应定期对本部门(车间)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前言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所有有限空间作业活动,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一、 定义与范围
1.有限空间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易积聚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或导致氧含量不足,且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的空间。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部门、人员及相关活动。
二、 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负责审批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对重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问题进行决策。
2.安全管理部门:
制定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有限空间辨识、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
参与有限空间事故调查与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辨识和风险评估;
审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申请;
监督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落实;
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
4.作业负责人:
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进行作业前安全交底;
监督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组织应急情况下的撤离和初步救援。
5.监护人员:
全程监护有限空间作业;
与作业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
不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6.作业人员: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接受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
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
服从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员指挥。
三、 有限空间辨识与风险评估
1.辨识:
各部门定期组织对本部门可能存在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辨识,建立有限空间清单和台账。
有限空间清单应明确有限空间名称、位置、用途、潜在危险等信息。
2.风险评估:
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风险评估应考虑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质、缺氧等危险因素。
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 作业审批流程
1.作业申请:
作业单位或部门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有限空间作业申请表》。
申请表应包含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信息。
2.现场勘查: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勘查,核实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
3.审批:
安全管理部门审核作业申请,符合要求的,签发《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不得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五、 作业安全管理
1.通风:
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充分的强制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通风时间应根据有限空间大小、通风方式等因素确定。
2.检测:
通风后,必须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进行检测,包括氧气含量、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作业过程中应进行连续或定时检测。
3.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安全带、安全绳等。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通风设备、气体检测仪、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监护: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安排专职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内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
5.应急:
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和救援。
六、 应急管理
1.应急预案:
公司及各部门应制定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预案应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人员疏散、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等内容。
2.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措施。
公司及相关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3.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或漏报事故情况。
七、 培训与教育
1.全员培训:
公司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辨识、风险评估、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
2.专项培训: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应急救援技能等。
3.考核: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八、 监督与考核
1.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日常检查。
2.考核:
公司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 附则
1.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修订: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施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