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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车管理制度 企业用车管理规定范文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09:56:21

企业用车是运营活动的重要支撑,规范化管理对提升效率、控制成本、保障安全至关重要。缺乏制度易导致资源浪费、公私不分、风险增加。《企业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明确车辆使用规范,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运营风险。本文将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点的《企业用车管理制度》范文,为企业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具体参考。

篇一:《企业用车管理制度》(综合规范型)

第一章 总则

企业用车管理制度 企业用车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高效、安全地使用公司车辆,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降低运营成本,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名下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商务车、货车等)以及所有因公务需要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含外聘司机)。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公司车辆管理遵循“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保障公务、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 管理部门

行政部(或指定相关部门,如总务部、后勤保障部等,下同)是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负责车辆的购置、登记、保险、年检、调度、维修、保养、油耗控制、费用结算、档案管理以及驾驶员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第五条 车辆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包括:车辆购置资料(发票、合格证等)、行驶证、登记证、保险单、年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油耗记录、里程记录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 车辆调度与使用监控

根据用车申请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辆调度。通过GPS定位系统(如配备)或行车记录仪等手段,对车辆的行驶路线、里程、油耗、驾驶行为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 费用管理与控制

负责车辆相关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包括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年检费、违章罚款等。建立费用台账,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提出成本控制建议。

第八条 维修与保养

制定车辆定期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联系合格的维修厂家进行车辆维修,审核维修项目及费用,确保维修质量。建立维修保养记录。

第九条 保险与年检

按时办理车辆的各项保险(交强险、商业险等)续保手续,确保车辆保险在有效期内。按规定办理车辆年检、环保检测等手续。

第十条 事故处理

负责车辆交通事故的报告、勘查、定损、理赔、维修等处理工作。建立事故档案,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一条 驾驶员资格

公司车辆驾驶员(包括专职司机和经批准可驾驶公车的员工)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相符,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和重大事故责任记录。

第十二条 专职司机职责

1. 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2. 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任务。

3. 负责所驾车辆的日常检查、清洁和基本保养,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车容整洁。

4. 及时、准确记录行车里程、油耗、路桥费等信息。

5. 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6. 妥善保管车辆相关证件、油卡、工具等。

7. 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不得公车私用。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与车辆相关的任务。

第十三条 兼职驾驶员(经批准的员工)

经批准可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在执行驾驶任务时,享有与专职司机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 安全培训与教育

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技能、车辆保养、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 车辆使用申请与审批

第十五条 用车范围

公司车辆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

1. 公司高管因公外出。

2. 接待重要客户或合作单位人员。

3. 员工因公办理业务(如市场拓展、客户拜访、送取文件资料、银行税务办理等)。

4. 组织集体活动或员工通勤(根据公司具体安排)。

5. 其他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公务用车。

第十六条 用车申请程序

1. 用车部门或员工需提前(一般建议提前半天或一天,紧急情况除外)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车辆使用申请单》,写明用车事由、目的地、用车时间、乘车人数、申请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等。

2.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状况和用车需求优先级进行审核,确认车辆安排。

3. 遇车辆紧张或申请事由不符合规定时,车辆管理部门有权拒绝或调整用车安排,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4. 跨区域、长途或特殊用途(如外借等)用车,需经公司更高级别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审批权限

1. 部门内部或市内短途用车,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及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2. 跨部门或跨区域(如出差)用车,需由用车部门负责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或同级)审批。

3. 特殊情况或高管用车,按公司相关规定或领导指示执行。

第五章 车辆调度与运行

第十八条 调度原则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申请单》,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近、集中高效”的原则进行车辆调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活动和紧急任务用车。

第十九条 出车与收车

1. 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后,应检查车辆状况(油量、轮胎、灯光、刹车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2. 驾驶员应按申请单核定的时间、地点、路线执行任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3. 用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驶回指定地点停放,填写《行车记录单》(记录出车时间、返回时间、起始里程、结束里程、行驶里程、途经地、加油量、路桥费、停车费等),并将记录单及相关票据交车辆管理部门。

4. 用车人对驾驶员的服务态度、行车安全等有监督权,可向车辆管理部门反馈意见。

第二十条 车辆停放

公司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安全地点。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原则上应入库存放,钥匙交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严禁随意在外停放,因停放不当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公车私用规定

公司车辆严禁用于非公务活动。严禁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借用(如员工紧急就医等),必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燃油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或指定加油方式)管理。

2. 驾驶员应根据油卡余额或油量情况及时申请加油,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油卡的充值与管理。

3. 每次加油后,驾驶员需索要正规发票,并在《行车记录单》上登记加油量、金额及当时里程。

4. 车辆管理部门定期核对油耗记录,对油耗异常情况进行调查。

第二十三条 路桥费、停车费

因公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由驾驶员或用车人先行垫付,凭有效票据按公司财务报销流程办理。票据需注明发生时间、地点、事由,并与《行车记录单》或《车辆使用申请单》对应。

第二十四条 维修保养费

车辆的维修保养须由车辆管理部门指定或认可的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前需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核维修项目及预算,重大维修需报公司领导批准。维修结束后凭正规发票及维修清单办理报销。

第二十五条 违章罚款

1. 因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及扣分,原则上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2. 因车辆本身原因(如年检过期、车况不符规定等)造成的罚款,由车辆管理部门查明原因,界定责任。

3. 驾驶员应及时处理交通违章,避免产生滞纳金。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第七章 维修与保养

第二十六条 日常保养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和清洁工作,包括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查,确保轮胎、制动、灯光、油水等处于正常状态。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第二十七条 定期保养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并安排车辆按时到指定维修点进行保养。

第二十八条 故障报修

车辆运行中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检查,小故障自行排除,较大故障或无法判断原因时,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维修。

第八章 保险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九条 车辆保险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按时足额为公司所有车辆购买必要的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并妥善保管保险单证。

第三十条 事故报告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大小,驾驶员必须:

1. 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如有)。

2. 迅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3. 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

第三十一条 事故处理

车辆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指派专人或要求驾驶员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处理、勘查定损、责任认定。涉及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同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三十二条 责任划分与费用承担

1. 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保险理赔情况,确定事故责任。

2. 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理赔手续。

3. 保险赔付不足部分或按规定应由责任方承担的部分:

因驾驶员违章或过失造成的事故,根据责任大小,驾驶员需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损失(具体比例由公司根据情况另行规定或参照相关协议)。

对方责任造成的损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追偿。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违章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以下处罚:

1. 警告、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承担罚款、赔偿损失等)。

3. 暂停驾驶公司车辆资格。

4. 调离岗位、降职降级。

5. 解除劳动合同。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具体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未经批准擅自用车或改变行车路线、用途。

2. 公车私用。

3. 将车辆交予无证人员或未经批准的人员驾驶。

4. 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

5.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处理不当。

6. 不按规定保养车辆,造成车况不良。

7. 弄虚作假,虚报里程、油耗、费用等。

8. 不服从调度或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或指定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企业用车管理制度》(侧重成本与效率型)

1. 引言

1.1.制定目的:为最大限度提高公司车辆资源使用效率,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规范用车行为,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得到经济、高效的车辆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核心原则:成本效益优先,流程优化,数据驱动,责任明确。

1.3.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配置、使用、维护、成本核算及相关人员。

2. 车辆配置与更新策略

2.1.需求评估:车辆的新增或更新需基于详细的业务需求分析报告,明确车型、数量、预期使用频率、成本效益预测。报告需经财务部及分管领导审批。

2.2.采购选型:优先选择燃油经济性高、维修保养成本低、可靠性好、符合公司形象和业务需求的车型。鼓励采用租赁、新能源车辆等方式以降低购置和持有成本。

2.3.处置管理:达到报废标准或维护成本过高的车辆,应按规定程序及时申请报废或处置,回收残值,避免资源闲置和额外支出。

3. 日常使用规范与效率提升

3.1.集中调度:所有非固定分配车辆由车辆管理中心(指定部门)统一集中调度。推行用车预约系统,鼓励拼车、合并任务,减少空驶率。

3.2.路线优化:鼓励驾驶员及用车人规划最优行驶路线,利用导航工具避开拥堵,缩短行驶时间和里程。对于固定路线或频繁任务,应进行标准化路线设定。

3.3.使用时长控制:用车申请需明确预计使用时长,驾驶员应按时完成任务并归还车辆。超时使用需说明原因并记录,异常情况将影响部门或个人用车优先级。

3.4.绩效挂钩:车辆管理部门需定期统计各部门、各车辆的行驶里程、出车次数、实载率、平均成本等数据,作为部门绩效考核或资源分配的参考依据。

4. 燃油与路桥费精细化管理

4.1.定额与预算:根据历史数据和业务预测,为每辆车或每个用车频繁的部门设定月度或季度燃油费、路桥费预算额度。

4.2.加油卡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油卡充值需履行审批手续。驾驶员每次加油必须记录里程、油量、金额,并与后台数据核对。

4.3.油耗监控:建立单车油耗台账,定期(如每月)计算百公里油耗。对油耗明显偏高或异常波动的车辆进行检查分析,查找原因(车况、驾驶习惯、路线、作弊等)。

4.4.路桥费审核:报销路桥费需提供详细清单,与行车记录或GPS轨迹核对。鼓励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减少现金支付和排队时间,并利用其后台数据进行核查。

4.5.停车费控制:优先选择费用合理的停车场。长时间停放需提前规划或申请。鼓励利用目的地免费停车资源。

5. 维修保养成本控制

5.1.预防性保养:严格执行车辆制造商推荐的保养周期和项目,避免因保养不当导致的大修或过早报废。保养计划需提前制定并纳入预算。

5.2.定点维修与比价:选择资质良好、价格合理、服务有保障的定点维修单位(可多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于非紧急维修或大额维修,应进行询价、比价。

5.3.维修审批:所有维修项目(除紧急情况外)需事先报车辆管理部门审核,明确维修内容、预估费用。超出一定金额的维修需上报更高级别领导审批。杜绝过度维修和不必要更换。

5.4.旧件回收与核查:要求维修单位对更换下的主要零部件进行登记,必要时交回公司核查,防止虚报更换。

5.5.建立维修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维修保养的时间、里程、项目、费用、维修单位等信息,便于追踪车辆状况和评估维修成本。

6. 车辆性能监控与评估

6.1.技术监控:积极利用GPS、OBD(车载诊断系统)等技术手段,实时或定期获取车辆位置、速度、里程、油耗、怠速时间、驾驶行为(急加速、急刹车、超速)等数据。

6.2.数据分析:定期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车辆使用效率(如:日均行驶里程、运行时长占比、闲置时间)、运行成本(如:单位里程成本)、驾驶行为安全性等。

6.3.车辆评估报告:基于数据分析结果,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出具车辆运行效率与成本评估报告,识别高成本车辆、低效率使用情况、不良驾驶习惯等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6.4.淘汰依据:将车辆的长期运行成本、维修频率、油耗表现、安全记录等作为车辆更新换代或处置的重要决策依据。

7. 违规成本与责任追究

7.1.违章成本:因个人违章(超速、违停、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产生的罚款、扣分及相关处理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因违章导致误工、车辆停运等间接损失,公司保留追偿权利。

7.2.事故成本: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理赔外,对于因驾驶员责任导致的免赔额、车辆贬值损失、第三方索赔超出部分等,根据责任认定,由驾驶员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责任。

7.3.资源浪费:对确认存在公车私用、虚报里程油耗、故意绕路、长时间怠速、人为损坏车辆等行为,除承担相应费用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并可能影响其未来用车资格。

7.4.管理责任:车辆管理部门因管理不善(如:未及时年检续保导致罚款、调度不合理导致效率低下、维修审核不严造成浪费等),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需承担管理责任。

8. 制度执行与监督

8.1.培训宣传:定期对所有涉及用车的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人人知晓并理解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的重要性及具体要求。

8.2.审计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或指定人员定期对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费用支出的合规性、成本控制的效果进行审计检查。

8.3.持续改进:根据运行数据分析、审计结果、员工反馈及外部环境变化(如油价、政策),定期评估并修订本制度,确保持续有效和优化。

篇三:《企业用车管理制度》(聚焦安全与驾驶员责任型)

第一条 宗旨与原则

为确保公司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员工及公司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明确驾驶员的安全职责,营造安全行车文化,特制定本安全管理专项制度。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条 驾驶员资格与准入

1.严格准入:公司车辆驾驶员(含专职、兼职)必须持有合法有效、与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执照,并通过公司组织的背景核查(包括但不限于过往三年内交通违法及事故记录)。

2.健康要求:驾驶员应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如:心脏病、癫痫、严重视力障碍等)。每年需进行体检,并将包含相关项目的体检报告提交车辆管理部门备案。

3.技能评估:新入职或申请驾驶公车的员工,需接受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评估,合格后方可驾驶公司车辆。对于驾驶特种车辆(如大型客车、货车)的,还需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证。

4.禁止条件:凡有酒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或在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满12分,或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者,一律禁止驾驶公司车辆。

第三条 安全驾驶行为准则

1.严守交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地方交通管理规定。严禁超速行驶、闯红灯、违章变道、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2.严禁酒驾毒驾:任何时候驾驶公司车辆前及驾驶过程中,严禁饮酒或摄入任何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毒品。对酒驾、毒驾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

3.严禁疲劳驾驶:驾驶员应保证充足休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长途驾驶应合理安排休息或配备副驾驶轮换。

4.专注驾驶:驾驶过程中,严禁接打手持电话、收发信息、观看视频或进行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使用车载导航或通讯设备应以不分散注意力为前提。

5.防御性驾驶: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警惕,观察路况,预判风险,与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尤其在恶劣天气(雨、雪、雾、冰冻)或复杂路况(山区、夜间、施工路段)下,应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6.文明礼让: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警指挥,礼让行人,不强行超车、加塞,不斗气开车,保持平和心态。

7.规范装载:驾驶货运车辆时,必须遵守核定载质量、尺寸规定,确保货物捆扎牢固、分布均衡。客运车辆严禁超员。

第四条 车辆安全检查与维护

1.出车前检查(驾驶员责任):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安全检查,俗称“一日三检”之出车检,内容包括:

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有无损伤、磨损是否过度。

制动:刹车踏板行程、制动效果是否可靠。

灯光与信号:前后灯光、转向灯、刹车灯、喇叭是否正常。

油液:燃油、机油、冷却液、制动液、玻璃水是否充足或在正常范围内。

转向系统:方向盘是否存在异常。

后视镜:是否清晰、角度是否合适。

随车工具与安全设备:灭火器、三角警示牌、急救包(如配备)是否齐全有效。

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未排除前不得出车。

2.行车中关注(驾驶员责任):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注意观察仪表盘指示是否正常,听辨车辆有无异响,感受车辆操控有无异常。遇异常情况应安全停车检查。

3.收车后检查(驾驶员责任):任务完成后,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简单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安排维修。

4.定期专业维护(管理部门责任):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车辆的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安全技术状态。使用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管理部门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事故处理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保持冷静,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停车熄火:立即在安全地点停车,关闭引擎,拉紧手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人员救护: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设置警示: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设置三角警示牌(白天50米外,夜间或高速公路150米外),警示后方来车。

报警报告: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2)和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并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简要情况(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车辆损失、事故初步原因等)。

保护现场:在交警到来前,尽量保护好原始现场。如需移动车辆(例如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应先拍照或标划位置。

配合调查:积极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勘验和定损工作。

后续处理:按公司规定提交事故报告,协助办理理赔、维修等事宜。

2.严禁行为:事故发生后,严禁驾驶员逃逸、隐瞒不报、私了(除非符合快速处理条件且已拍照留证并报告)、酒后或无证顶替。

第六条 违章处理与安全记录

1.违章处理:驾驶员在驾驶公司车辆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罚款和记分。处理结果需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备。

2.安全档案:车辆管理部门为每位驾驶员建立安全驾驶档案,记录其交通违法、事故责任、安全培训参与情况、奖惩记录等。

3.定期审查:车辆管理部门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审查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记录。对于违章频繁、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将进行约谈、警告、再培训,直至暂停或取消其驾驶公司车辆的资格。

第七条 安全培训与奖惩

1.强制培训:公司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法规、防御性驾驶技巧、车辆应急处置、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的培训。所有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参加。

2.安全宣传:通过公告栏、内部邮件、会议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3.奖励机制:对全年无违章、无责任事故,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4.惩罚措施:对违反本制度安全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发生严重违章或责任事故的,将依据本制度第三条、第五条及公司相关奖惩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暂停驾驶资格、承担事故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八条 附则

1. 本制度是《企业用车管理制度》的专项补充,涉及安全管理的内容,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监督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变化适时修订。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别声明

《企业用车管理制度 企业用车管理规定范文》更新日期为:2025-05-09 10:10:02;目前浏览的小伙伴达到酷奇猫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以及网站收录)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想了解查找更多总结与计划可以直接搜索查询。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38129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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