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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制度范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2日 21:05:57

《招标管理制度》是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确保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工具。它通过设定明确的规则和程序,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尤其在推动如社区服务计划等公共利益项目时,健全的招标管理制度更是实现项目目标、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公众信任的基石。本文旨在提供几套不同侧重、结构各异的《招标管理制度》范文,以供相关组织和机构参考借鉴,构建或完善自身的招标管理体系。

篇一:《招标管理制度》(综合规范型)

第一章 总则

招标管理制度范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本单位(或公司,下同)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各类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借贷资金等)进行的工程、货物、服务等各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具体范围包括:

(一)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安装、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二)大宗物资、重要原材料、办公用品、设备器材等货物采购项目;

(三)物业管理、咨询设计、信息技术、法律服务、维修保养、社区服务计划实施等服务采购项目;

(四)依法需要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原则:招标信息、招标过程、中标结果等依法应公开的事项,须按规定向社会或潜在投标人公开。

(二)公平原则:所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性待遇。

(三)公正原则:招标评标过程和标准应当客观、公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弄虚作假、恶意串通。

(五)效益原则:通过招标选择技术先进、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最大限度地实现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目标。

第四条【管理部门】本单位设立招标管理办公室(或指定相关职能部门,如采购部、项目管理部等),作为招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相关业务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等应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招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本单位可设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招标管理制度及相关重要规定;

(二)审批年度招标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招标方案;

(三)决策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如招标方式的选择、中标人的确定等;

(四)协调解决招标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标管理办公室职责】招标管理办公室(或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和范本;

(三)审核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四)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与评价;

(五)组织或监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售、澄清、修改等工作;

(六)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

(七)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

(八)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供应商库和评标专家库;

(九)负责招标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十)组织招标业务培训与交流。

第七条【项目实施部门职责】项目实施部门(或需求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项目招标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文件;

(二)参与编制项目技术规格、服务要求等招标文件内容;

(三)参与评标过程,提供技术或商务方面的专业意见;

(四)负责中标合同的签订准备及履行管理;

(五)配合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关工作。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应从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章 招标程序

第九条【招标策划】项目实施部门在项目立项后,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会同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招标策划,确定招标范围、划分标段(如需)、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和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条【资格审查】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一)资格预审: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二)资格后审: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或投标须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项目需求、技术规格、数量、服务要求等;

(四)合同主要条款或合同样本;

(五)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六)评标标准和方法;

(七)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清晰、明确、无歧视性条款。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发布与发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收取合理的成本费。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第十五条【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投标人遵守投标承诺,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第十六条【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评标】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主要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等。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

第十九条【定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二十一条【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其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四章 监督与纪律

第二十二条【内部监督】本单位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禁止行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

(一)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二)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四)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或者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七)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过程和结果。

第二十四条【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直至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档案归集】招标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招标档案管理制度。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资料,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等,均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系统。

第二十六条【档案保管】招标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保管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档案的查阅、借用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特殊情况处理】对于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如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采购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八条【制度解释】本制度由本单位招标管理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招标管理制度》(侧重流程控制与风险防范型)

第一部分:总则与目标

1.1制度宗旨:为确保本机构(以下称“本机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高效运行,强化过程控制,识别并防范潜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旨在通过标准化流程和关键控制点的设置,保障采购决策的科学性、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正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项目成功率。

1.2适用范围:本制度覆盖本机构使用任何性质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专项资金、自筹资金等)实施的,达到法定或本机构规定招标限额标准的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购买等所有招标活动。

1.3核心原则:所有招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同时强调“风险可控、流程规范、权责明晰、监督有效”的管理原则。

1.4风险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嵌入招标全流程,从需求识别、方案制定、过程执行到合同履行,均需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重点防范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廉政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二部分:组织架构与权责边界

2.1决策层:招标采购决策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负责审议批准年度招标计划、重大项目招标方案、关键节点决策(如招标方式变更、中标结果确认等),并对招标活动整体风险负责。

2.2管理层:招标管理部(或指定职能中心),作为招标活动的集中管理与执行协调部门,负责:

– 制度体系建设与维护;

– 流程标准化与优化;

– 招标项目立项审核与风险初评;

– 招标方式与组织形式的合规性审查;

–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选用、管理与考核;

– 关键节点(如招标文件审核、开评标监督)的控制与记录;

– 招标过程风险监控与预警;

– 质疑与投诉的初步受理与协调处理;

– 招标信息管理与档案管理。

2.3执行层:项目需求部门/使用部门,负责:

– 准确提出采购需求,编制需求规格书,进行初步市场调研与风险识别;

– 参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编写与确认;

– 推荐内部评标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 负责合同谈判(如有必要)与签订后的履约管理,监控合同执行风险。

2.4监督层: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 对招标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独立审计与监督;

– 对招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查或全程监督;

– 受理并独立调查处理涉及招标活动的违规违纪举报;

– 评估招标活动的廉政风险并提出防范建议。

2.5外部支持:法律顾问、技术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等,根据需要提供专业支持,其行为需符合本制度及相关合同约定,并接受本机构管理。

第三部分:招标流程与关键控制点

阶段一:招标准备与风险识别

3.1需求确认与立项 (控制点:需求合理性与预算落实):需求部门提交《招标采购申请表》,详细说明项目背景、目标、主要内容、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预期时间节点等。招标管理部审核其必要性、合规性,财务部门确认预算。此阶段需进行初步风险评估,识别需求不明确、预算不足、技术指标不合理等风险。

3.2招标方案策划 (控制点:招标方式选择合规性与适宜性):招标管理部会同需求部门,根据项目特点、金额、市场情况,依法选择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优先),确定是否划分标段,选择资格审查方式。重大或复杂项目需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报决策层审批。此阶段重点防范规避招标、违法选用招标方式的风险。

3.3招标组织形式确定 (控制点:代理机构选择规范性):确定采用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代理。如委托代理,需通过比选或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招标管理部需建立代理机构评价机制,防范代理行为不规范风险。

阶段二: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 (控制点:文件质量与信息公开)

3.4招标文件编制 (控制点:条款合法性、完整性、无歧视性):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编制。需求部门负责技术、服务要求部分,招标管理部负责程序、格式、法律条款把关,确保内容全面、准确,评标标准量化、清晰,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编制过程应留痕。风险点: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评分标准模糊、合同条款不公平。

3.5招标文件审核 (控制点:多重审核机制):招标文件初稿完成后,需经需求部门、招标管理部、法律顾问(必要时)等多方审核确认,确保合规性和严谨性。

3.6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布 (控制点: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渠道合规):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公告内容须与招标文件一致。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潜在投标人获取信息机会均等。

3.7招标文件发售与澄清/修改 (控制点:程序规范、通知到位):按规定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需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澄清;如有修改,需按法定程序通知所有已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此环节防范信息不对称、程序瑕疵风险。

阶段三:投标与开标 (控制点:过程规范与记录完整)

3.8投标文件接收 (控制点:保密性与时效性):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做好签收记录,严格保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3.9开标 (控制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在规定时间、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由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按规定程序拆封、宣读投标关键信息(如投标价、工期等),制作开标记录,所有参与方签字确认。此环节防范暗箱操作、篡改信息风险。

阶段四:评标与定标 (控制点:独立评审与决策审慎)

3.10评标委员会组建 (控制点:专家随机抽取、利益回避):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与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需签订保密及廉洁承诺书,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

3.11评标过程 (控制点:依据文件、独立评审、全程保密):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独立评审。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对异常报价、疑似串标等情况需重点审查分析。招标管理部或监督人员可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干预实质性评审。风险点:评标标准不统一、人情分、专家被围猎。

3.12评标报告 (控制点:内容完整、结论明确):评委会完成评审后,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说明理由。报告需全体成员签字。

3.13中标候选人公示 (控制点:信息充分、期限合规):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招标管理部需按程序处理。

3.14定标 (控制点: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招标人依据评标报告和公示情况,在规定时限内确定中标人。重大项目需报决策层批准。定标过程应有记录。防范定标随意性、干预评标结果的风险。

3.15发出中标通知书与退还保证金 (控制点:及时准确):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阶段五:合同签订与归档 (控制点:合同一致性与档案完整性)

3.16合同签订 (控制点: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一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签订前需经法律审核。

3.17合同履约管理 (控制点:跟踪问效、风险应对):合同签订后,移交项目需求部门负责履约管理,招标管理部配合监督。建立履约评价机制。

3.18招标档案管理 (控制点:资料齐全、保管规范):招标管理部负责招标全过程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四部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4.1常态化监督:招标管理部进行日常流程监控,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4.2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畅通的质疑、投诉渠道和规范的处理流程,保护投标人合法权益。

4.3违规处理:对招标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机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4持续改进:定期对招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对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完善。

篇三:《招标管理制度》(聚焦供应商管理与评标机制优化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进一步提升本单位招标采购活动的专业化水平,优化供应商资源,确保评标过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强化供应商准入与动态管理,细化并创新评标方法与标准,吸引优质供应商参与竞争,实现采购价值最大化。

第二条适用原则:在遵循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基本招标制度的前提下,本制度聚焦于供应商资格管理、关系维护、绩效评估,以及评标委员会组建优化、评标方法选择、评标标准设定、评标过程管理等环节的深化与细化。

第三条核心目标

(一)构建科学、动态、开放的供应商管理体系。

(二)建立更加精准、高效、适应不同采购需求的评标机制。

(三)提升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四)促进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健康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 供应商管理

第四条供应商信息库建设

(一)建立本单位统一的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信息库应包含供应商基本信息、资质认证、财务状况、历史业绩、合作记录、信誉评价等。

(二)信息库的建立与维护由招标管理部门(或指定部门)负责,定期更新。

(三)鼓励潜在供应商通过本单位官方渠道主动注册登记,提交相关信息。

第五条供应商准入与资格审查

(一)通用准入标准:设定基本的供应商准入条件,如合法注册、具备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等。

(二)特定项目资格要求:根据具体招标项目的性质和要求,设定特定的资格条件,如行业资质、类似项目经验、技术能力、核心团队配置等。资格要求应明确、合理,不得设置歧视性或排他性条款。

(三)资格审查方式优化

1.资格预审:对于大型复杂或技术要求高的项目,优先采用资格预审,精选实力强、信誉好的潜在投标人进入投标环节。预审标准应量化,过程透明。

2.资格后审:对于通用或技术要求相对标准化的项目,可采用资格后审,提高招标效率。后审标准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供应商实地考察/核查:对于重要项目或新进入的供应商,必要时可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核查,验证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履约能力。

第六条供应商关系管理

(一)沟通机制:建立与供应商的常态化沟通渠道,定期发布采购需求信息,收集供应商反馈意见,增进相互了解。

(二)公平对待: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信息获取、参与竞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

(三)激励与约束:对合作良好、信誉优良的供应商,可在后续采购中给予适当激励(如简化资格审查程序);对存在违约、欺诈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本单位招标活动。

第七条供应商绩效评估

(一)建立供应商履约后评估机制,对中标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如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交付及时性、配合度等)进行系统评价。

(二)评估结果作为供应商信息库更新、后续合作决策、分级管理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评估标准应客观、量化,评估过程应有记录。

第三章 评标机制优化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组建与管理

(一)专家库建设与维护:建立和动态维护本单位内部及外部相结合的评标专家库,确保专家来源广泛、专业覆盖全面、结构合理。专家入库需严格审核其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实践经验。

(二)专家抽取与回避:严格执行随机抽取为主、特定项目可补充推荐(需说明理由并公示)的专家选取原则。强化利益冲突申报与回避制度,确保评委独立性。

(三)评委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评标专家进行法律法规、评标业务、职业道德培训。建立专家履职评价机制,对评价不合格或有违规行为的专家,取消其评标资格。

(四)招标人代表:明确招标人代表的资格条件和职责,要求其熟悉项目情况,但不得施加不当影响。

第九条评标方法选择与应用

(一)方法多样化: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特点(如技术复杂程度、价格占比重要性、创新性要求等),科学选择评标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技术、服务标准统一、明确的通用货物或简单服务项目。重点评审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及是否低于成本。

2.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复杂、性能要求高、服务差异化或需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项目。需合理设定技术、商务、价格等评审因素及其权重。权重设置应有依据,避免主观随意性。

3.两阶段评标法:对于技术方案不确定或需要鼓励创新的项目,可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评审技术方案,确定入围者;第二阶段评审最终技术方案及商务报价。

(二)方法适用性论证:选择评标方法时,应进行充分论证,说明理由,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

第十条评标标准精细化与量化

(一)标准设定原则:评标标准应与项目需求紧密相关,细化、量化,具有可操作性,避免模糊、主观的表述。

(二)技术分细化:对于综合评估法中的技术评分,应分解为具体的评审项(如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可行性、完整性,关键技术指标响应程度,实施团队能力,售后服务承诺等),并设定明确的评分档次或计分规则。

(三)商务分细化:商务评审可包括类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本地化服务能力、增值服务等,同样需量化评分。

(四)价格分计算:价格分计算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基准价法、低价优先法等),并设定价格权重。需关注并评审是否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低价。

(五)标准公开透明:所有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明,不得在评标阶段临时变更。

第十一条评标过程管理强化

(一)评标准备:评标前,组织评委熟悉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统一尺度。

(二)独立评审:确保评委独立打分和评价,减少相互干扰。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与详细评审(打分)阶段分明。

(三)异常情况处理:建立处理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以及处理异常低价、疑似围标串标等情况的规范程序。

(四)评标过程记录:详细记录评标全过程,包括评委讨论、评分、意见等,确保过程可追溯。

(五)评标报告质量:要求评标报告内容详实,理由充分,结论明确,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优劣势有清晰分析。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制度衔接:本制度是本单位基本招标管理制度的补充和深化,相关内容如与基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基本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解释与修订:本制度由本单位招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践需要和法规变化适时提出修订建议,报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生效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别声明

《招标管理制度范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更新日期为:2025-04-02 21:11:22;目前浏览的小伙伴达到酷奇猫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以及网站收录)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想了解查找更多总结与计划可以直接搜索查询。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38129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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