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呈现多篇不同侧重点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综合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及所有员工。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决策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审议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 研究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 审议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 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评比;
7. 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8.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 组织起草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
5. 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7.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8. 完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公司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新员工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再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4. 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教训;
5.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 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7.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投入
公司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2. 配备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
3.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 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
5. 实施安全生产奖励;
6. 参加工伤保险;
7. 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支出。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
5.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7.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8. 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
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由责任部门、单位负责整改。
重大隐患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整改。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七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不得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章 危险源管理
公司必须对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
公司应当建立危险源管理台账,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公司应当根据危险源的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消除或者降低危险源的风险。
对重大危险源,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九章 特种作业管理
公司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公司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章 消防安全管理
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和劳动条件。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公司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第十二章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未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对事故责任者,公司应当根据其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其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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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侧重风险管理)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遵循“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领导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专家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控制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章 风险辨识
公司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源和有害因素。
风险辨识应覆盖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
1. 设计、建设、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
2. 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等因素;
3.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应急状态等情况。
风险辨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如: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等。
第四章 风险评估
公司应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风险评估应考虑以下因素:
1.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 风险发生后的后果严重程度;
3. 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风险等级可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
第五章 风险控制
公司应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 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隔离危险源,如采用本质安全设计、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等;
2. 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等;
3. 个体防护措施: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
4. 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风险控制应遵循“消除优先、替代次之、工程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的原则。
第六章 风险监控与改进
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发现的风险控制措施失效或不足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公司应定期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第七章 应急管理
公司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
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 应急响应程序;
3. 应急资源保障;
4.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5. 应急预案演练。
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八章 信息管理
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风险辨识、评估、控制、监控等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
第九章 奖惩
公司对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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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侧重教育培训)
第一章 总则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持“全员参与、注重实效、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 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3.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
4.案例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5.职业健康: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预防和控制措施。
6.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火灾逃生自救技能。
7.其他: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第四章 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式包括:
1.岗前培训: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工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岗培训: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专项培训:针对特殊作业、特殊设备、特殊工艺等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5.其他形式:如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宣传栏、安全生产竞赛等。
第五章 教育培训计划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
1. 培训对象;
2. 培训内容;
3. 培训形式;
4. 培训时间;
5. 培训讲师;
6. 考核方式;
7. 培训费用预算。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章 教育培训考核
公司应对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上岗、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现场问答等形式。
第七章 教育培训档案
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1. 员工姓名、部门、岗位;
2. 培训时间、内容、形式;
3. 培训讲师;
4. 考核成绩;
5. 培训记录、照片等。
第八章 奖惩
公司对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不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九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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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侧重设备设施管理)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保障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总体工作。
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设备设施采购
公司采购设备设施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信誉的供应商。
采购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新购设备设施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设备设施安装与调试
设备设施安装与调试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安装与调试过程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安装与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 设备设施使用与维护
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设备设施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超范围、超性能使用。
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设施完好。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应制定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第六章 设备设施检查与维修
公司应建立设备设施检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安全防护装置、电气安全、润滑情况等。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不得带病运行。
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七章 设备设施报废
设备设施达到报废年限或因损坏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报废。
设备设施报废应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注销。
报废的设备设施应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第八章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公司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护栏、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联锁装置等。
安全防护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损坏。
第九章 特种设备管理
公司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第十章 奖惩
公司对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设备设施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
篇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侧重应急管理)
第一章 总则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公司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应成立应急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应急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 风险评估与预防
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和风险等级。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消除或降低事故风险。
第四章 应急预案
公司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应急响应程序;
4. 应急资源保障(人员、物资、设备、资金等);
5.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6. 应急预案演练;
7. 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应急预案应简明、实用、可操作。
第五章 应急响应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响应程序包括: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2.先期处置:现场人员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
3.应急启动: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4.人员疏散:组织人员安全、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
5.现场抢救: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控制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
6.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地向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事故信息。
7.善后处理: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伤员救治、家属安抚、财产损失评估等。
第六章 应急资源保障
公司应建立应急资源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资源包括:
1.应急队伍: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2.应急物资: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医疗用品、防护用品、救援设备等。
3.应急资金: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4.应急通讯:建立畅通的应急通讯系统,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5.应急交通:确保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第七章 应急演练
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应急演练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演练场景和方式。
应急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调查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公司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第九章 奖惩
公司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