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用火用电行为,预防火灾和触电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社会发展,用火用电日益频繁,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制定和执行该制度,能够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构建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本文将提供多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重,为社区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篇一:《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社区居委会负责本社区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五条 社区居民、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六条 电气线路敷设
1. 社区内所有电气线路的敷设、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4. 配电箱、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应安装牢固、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第七条 电气设备使用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电源线、插头是否破损。
2. 严禁使用“三无”电器产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3. 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电气设备。
4. 长时间不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切断电源。
5. 电热器具使用时,应有人看管,远离可燃物。
6.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电热器具。
第八条 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
1. 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区域充电,严禁在楼道、室内等场所充电。
2. 充电时应使用合格的充电器,并有人看管。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三章 用火安全管理
第九条 明火管理
1. 社区内严禁随意焚烧垃圾、杂物。
2. 在指定区域进行烧烤、燃放鞭炮等明火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看管。
3.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条 燃气使用安全
1. 燃气管道、灶具、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2. 使用燃气时,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在密闭空间内使用燃气。
3. 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报修。
4. 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 消防设施管理
1. 社区内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2. 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损坏、挪用消防设施。
3. 社区居民应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
第四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组织开展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社区居委会应责令相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 重大安全隐患,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社区居民、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
第五章 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十六条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开展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七条 社区居委会应组织居民、单位和个人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 对新入住的居民,社区居委会应进行用火用电安全告知。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对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社区用火用电行为,预防火灾及触电事故,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居民、商户及物业服务单位。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物业经理、安全员等。负责全面领导社区的用火用电安全工作。
2.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日常的用火用电安全巡查、设施维护、隐患排查与整改,以及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
3.社区居民与商户:自觉遵守用火用电安全规定,配合社区和物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四、用电安全管理细则
1.电气线路:
定期检查社区内的电线、电缆,发现老化、破损立即更换。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所有电气线路必须穿管保护,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2.电器设备:
使用前必须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电源线、插头有无破损。
禁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三无”电器产品。
电器设备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电器设备,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3.电动车管理:
电动车必须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
严禁在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
充电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器,并有人看管。
五、用火安全管理细则
1.明火管理:
社区内严禁焚烧垃圾、落叶等废弃物。
严禁在公共区域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吸烟区。
进行明火作业(如烧烤、燃放鞭炮等)必须事先向社区报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燃气安全:
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灶具等设施,确保无泄漏。
使用燃气时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燃气中毒。
如发现燃气泄漏,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及时拨打燃气公司报修电话。
3.消防设施:
定期检查、维护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
1. 定期开展用火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3. 对新入住的居民进行安全告知,使其了解社区的用火用电安全规定。
七、检查与整改
1.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安全隐患。
2. 物业服务单位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 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奖惩
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的居民和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社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1.目的:为加强本社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的发生,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的所有住户、商铺、企事业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等。
3.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
第二部分:用电安全管理
1.电气线路及设备安装:
所有电气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并与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配电箱、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并有明显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
2.电器使用安全:
居民应购买和使用合格的电器产品,严禁使用“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电器。
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绝缘是否良好,电源线、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电器设备,如需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长时间不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
电热器具(如电暖器、电热毯等)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并远离可燃物。
严禁在床铺上使用电热毯等电热器具。
3.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
电动自行车应在社区指定的充电区域进行充电,严禁在楼道、室内、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
充电时应使用原装或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器,并确保充电时间不过长。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4.特殊场所用电安全:
社区内的公共场所、商铺、仓库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等。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第三部分:用火安全管理
1.明火管理:
社区内严禁焚烧垃圾、杂物、落叶等。
严禁在楼道、阳台、室内等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在公共区域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吸烟区。
进行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活动应在指定区域进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燃气安全:
居民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灶具等燃气设施,确保无泄漏。
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燃气中毒。
如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及时拨打燃气公司报修电话,严禁动用明火或开关电器。
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施。
不得将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封闭在密闭空间内。
3.消防设施管理:
社区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居民应熟悉社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掌握基本的火灾逃生自救知识。
第四部分: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1.定期检查:
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社区居委会应每季度组织一次用火用电安全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日常巡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安排专人每日对社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用火用电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隐患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用火用电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限期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和相关部门报告。
居民发现用火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报告。
第五部分:宣传教育与培训
1.宣传教育:
社区应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用火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社区内张贴用火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居民注意安全。
2.培训演练:
社区应定期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居民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部分:责任追究
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或触电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未履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 对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部分:附则
1.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本社区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社区安全委员会:
负责领导、协调社区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用火用电安全问题。
组织开展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督促、检查社区内各单位、住户落实本制度。
2.物业管理公司:
负责社区公共区域的用火用电安全日常管理。
定期对社区内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社区安全委员会。
协助社区安全委员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社区居民及商户:
自觉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和燃气设施。
积极参与社区的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或社区安全委员会报告。
三、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1.线路敷设:
社区内所有电气线路的安装、改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线路敷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电线应穿管保护,避免与易燃易爆物品接触。
2.电器使用:
居民应选购合格的电器产品,并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
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以免造成线路过载。
电器设备不用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电源线、插头等,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3.电动自行车管理:
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禁止在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停放。
充电应在指定充电桩进行,禁止私拉电线充电。
充电时间不宜过长,避免过充引发火灾。
四、用火安全管理规范
1.明火管控:
社区内严禁焚烧垃圾、杂物等。
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吸烟点。
确需进行明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社区安全委员会报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2.燃气使用:
居民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灶具等,确保无泄漏。
使用燃气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联系燃气公司处理。
禁止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施。
3.消防设施:
社区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居民应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损坏、挪用或遮挡消防设施。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1.定期检查:社区安全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用火用电安全检查;物业管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例行检查。
2.专项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3.日常巡查:物业管理公司应安排人员每日对社区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
1.宣传教育:
社区安全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开展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社区内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2.培训演练:
社区安全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居民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处置能力。
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奖惩措施
1.奖励:对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处罚: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社区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制定目的:为了加强社区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及触电等事故,保障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的所有住户、商户、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群防群治,共同参与。
(二) 组织机构与职责
1.社区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社区主任
副组长:社区副主任、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
成员:社区安全员、楼栋长、业主代表等
职责:
全面负责社区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和完善社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和培训。
协调解决社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责任。
2.物业服务企业:
负责社区公共区域的用火用电安全日常管理。
负责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负责社区电气线路、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护。
负责社区用火用电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协助社区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3.社区居民、商户及其他单位:
自觉遵守社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和燃气设施。
积极参与社区的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及时发现和报告用火用电安全隐患。
(三) 用电安全管理
1.电气线路:
社区内的电气线路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改造和维修。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配电箱、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应安装牢固、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情况,发现老化、破损应及时更换。
2.电器设备:
居民应购买和使用合格的电器产品,严禁使用“三无”产品。
使用电器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电源线、插头是否破损。
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电器设备,如需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长时间不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
电热器具(如电暖器、电热毯等)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并远离可燃物。
3.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应在社区指定的区域停放和充电,严禁在楼道、室内、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
充电时应使用原装或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器,并确保充电时间不过长。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 用火安全管理
1.明火管理:
社区内严禁焚烧垃圾、杂物。
严禁在公共区域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吸烟区。
进行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活动应在指定区域进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严禁在楼道、阳台、室内等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燃气安全:
居民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灶具等燃气设施,确保无泄漏。
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燃气中毒。
如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及时拨打燃气公司报修电话,严禁动用明火或开关电器。
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施。
3.消防设施:
社区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居民应熟悉社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掌握基本的火灾逃生自救知识。
(五)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
社区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用火用电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物业服务企业应每日对社区公共区域进行用火用电安全巡查。
楼栋长应每周对所负责楼栋的用火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用火用电安全隐患,应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隐患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用火用电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限期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社区安全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报告。
(六) 宣传教育与培训
1.宣传教育:
社区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用火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社区内张贴用火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居民注意安全。
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用火用电安全知识。
2.培训演练:
社区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 责任追究
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或触电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未履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 对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 附则
1. 本制度由社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