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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禁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门禁管理制度样本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1:21:40

学校门禁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通过规范校外人员和车辆的进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及治安案件的发生,是新时期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的必然要求。本文将为您呈现不同侧重点的学校门禁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学校门禁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门禁管理制度样本

篇一:《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本校校门的人员、车辆及携带的物品。

第三条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是本制度的执行机构,负责对校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全体师生员工及其他进出校园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四条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须凭有效证件出入校园。

第五条 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包括统招生、进修生、培训生等)凭本人有效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等)出入校门。门卫有权要求出示证件,相关人员应予配合。

第六条 因公来访、考察、交流、办理业务等校外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来访人员须事先与校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经被访单位或个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门时,须主动向门卫说明来访事由、被访单位(或个人)及联系方式,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三)门卫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与被访单位或个人核实确认后,对来访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发放来访凭证。
(四)来访人员在校内期间应妥善保管来访凭证,出校门时交还门卫。
(五)对于团体来访,由校内接待单位提前向保卫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接待单位派人到校门口迎接。

第七条 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原则上,上课期间家长不得进入校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进入,须提前与班主任或相关负责老师联系。
(二)经老师同意后,家长到校门口,由门卫与老师核实确认,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学校举办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大型活动时,家长可凭学校发送的通知或邀请函,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进入校园。

第八条 临时工、施工人员、送货人员等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须由校内相关负责单位提前向保卫部门报备,办理临时出入证。进入时须佩戴证件,并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第九条 遇有特殊情况,如发生火灾、突发疾病等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人员及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等)可优先进入校园,门卫应做好引导和记录工作。

第十条 节假日、夜间等非正常教学时间,学校将加强门卫管理,从严控制校外人员进入。除本校住校师生外,其他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谢绝入校。确需进入的,须经保卫部门或学校值班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对于无有效证件、拒绝登记、言行可疑或携带危险品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入内,并视情况报告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车辆出入管理

第十二条 进入校园的车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及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三条 本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凭学校统一核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入校园。通行证应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明显位置。

第十四条 非本校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务车辆、上级单位检查工作车辆,经门卫核实后,予以登记放行。
(二)校内单位邀请的来访车辆,由邀请单位提前向保卫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入。进入时,驾驶员须出示有效证件,说明事由,经登记后放行。
(-)临时来校办理业务的车辆,须向门卫说明情况,并与校内相关单位或个人联系,经核实确认后,登记信息并领取临时停车凭证后方可入校。车辆离开时须交回凭证。
(四)出租车、网约车等社会营运车辆,除特殊情况(如搭载行动不便人员、急救等)并经保卫部门同意外,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乘客应在校门口下车。

第十五条 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管理:
(一)本校师生的非机动车应自觉在校内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二)校外人员的非机动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应在校门外指定区域停放。

第十六条 工程施工、运输送货等车辆,须由校内相关单位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向保卫部门报备车辆信息、行驶路线及作业时间。进入时须接受门卫检查,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作业。

第十七条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自觉接受门卫的管理和检查,对装载的物品,门卫在必要时有权进行查验。

第四章 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八条 师生员工个人携带常规学习、工作、生活用品出入校园,门卫予以放行。

第十九条 校外人员携带大宗物品或贵重物品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向门卫申明。

第二十条 携带学校公物出校门,须持有并出示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资产管理处、总务处等)开具的有效出门证明,并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及经办人、审批人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门卫对出校门的车辆及人员携带的大件物品、可疑物品有权进行检查,相关人员应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反动、淫秽等违禁宣传品带入校园。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收缴,并报告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 门卫工作职责与要求

第二十三条 门卫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四条 门卫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识,仪容整洁,文明执勤,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 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认真查验证件,做好登记工作,做到“逢人必问、逢车必查、逢物必检”,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车。

第二十六条 熟悉校内基本情况和主要部门的联系方式,熟练掌握消防、安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置程序。

第二十七条 密切注意校门及周边动态,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应及时盘问,并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遇有冲击校门、寻衅滋事等突发事件,应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

第二十八条 做好交接班工作,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确保门卫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不听劝阻、强行闯入或无理取闹者,保卫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本校教职员工、学生违反本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校内通报批评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引言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范校门出入秩序,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门禁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出入流程、强化监督检查,构建一道坚实可靠的校园安全屏障。

第一部分:管理目标与原则

一、管理目标

  1. 安全保障: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校园,预防和减少校园盗窃、斗殴、诈骗等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2. 秩序维护:规范人员、车辆、物品的进出流程,维护校门口及校园内部的良好秩序,避免交通拥堵和人员混乱。
  3. 环境育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使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使教职工能够专心工作、潜心育人。
  4. 应急响应: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控制事态,有效疏散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二、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人防技防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加强门卫人工管理的同时,充分利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准度。
  2. 依法依规,文明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勤人员应坚持原则、文明用语、规范操作,以理服人。
  3. 内紧外松,方便师生:在严格管理校外人员和车辆的同时,尽可能为本校师生提供便捷的出入体验,简化内部人员的出入流程。
  4. 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明确保卫部门、门卫、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师生的责任与义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管理格局。

第二部分:出入管理细则

一、人员出入管理规范

  1. 本校人员
    • 教职员工:凭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刷卡/人脸识别自动进入。无证件者,需经门卫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
    • 学生:凭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刷卡/人脸识别自动进入。走读生按规定时间出入;住校生在非上课时间出入校门,需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手续。
  2. 外来人员
    • 公务访客:因公来访或联系工作的人员,需提前与校内对口单位预约。入校时,主动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说明来意。门卫通过内部电话与被访单位确认无误后,进行“访客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来访事由、被访人、预计离校时间等),发放访客证。访客在校内需佩戴访客证,离开时交还门卫。
    • 学生家长:实行预约和登记制度。除学校统一组织的家长会等活动外,家长因事需见学生或老师,必须提前与班主任或相关老师联系。经同意后,在校门口由门卫核实身份并登记后方可入校。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家长进入教学区。
    • 维修、施工、送货等服务人员:由校内需求单位提前向后勤或保卫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注明人员信息、工作内容、作业时间及区域。经批准后,相关人员凭有效证件和工作单,在门卫处登记并领取临时出入证,方可入校作业。作业期间须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完工后及时离校。
    • 求职、推销及无关人员:一律谢绝入校。对纠缠不清者,门卫应予劝离,必要时报告保卫部门处理。

二、车辆出入管理规范

  1. 本校车辆
    • 登记备案的教职工机动车辆,通过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或办理的车辆通行证进入。
    • 校内公务车辆凭通行证出入。
  2. 外来车辆
    • 严格控制:校外机动车(含摩托车)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 公务或受邀车辆: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因公来访或经学校批准的会议、活动等车辆,由接待单位提前向保卫部门申报备案。入校时,门卫核对车牌信息,登记后放行。
    • 临时入校车辆:确因紧急公务、装卸大宗物品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入校的,须经校内相关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由门卫进行严格登记(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入校事由等),指定行车路线和停放区域,并限定在校停留时间。
    • 出租车、网约车:一律在校门外指定区域上下客,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如接送病人、残疾人等)需入校的,须经保卫部门特许。
  3. 通用规定
    • 所有入校车辆必须减速慢行(限速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严禁鸣笛。
    • 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堵塞道路。
    • 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车辆,未经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入校。

第三部分:保障与监督

一、门卫职责与纪律

  1. 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门禁制度,负责对出入人员、车辆、物品的查验、登记和引导;维护校门口的秩序与环境卫生;处置校门口的突发事件;管理和使用门卫室的各项设备。
  2. 工作纪律: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统一着装,仪容端正,文明执勤;严禁在岗亭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放任无关人员入校;保守学校秘密。
  3. 应急处置:熟悉应急预案,遇有火警、匪警等紧急情况,立即按下一键报警按钮,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和学校领导,同时采取初步控制措施。

二、监督与考核

  1. 内部监督:保卫部门负责对门卫执勤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 学校监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门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
  3. 奖惩机制:建立考核与奖惩机制。对忠于职守、表现突出的门卫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论

学校门禁管理是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关系到全校师生的切身利益。本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全体师生员工的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和共同监督。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共创和谐美丽的平安校园。

篇三:《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校校门出入管理,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保障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希望进入或离开本校校园的人员(包括教职员工、学生、访客、工作人员等)、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以及物品。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学校保卫处(科)是学校门禁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对门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二)校门卫岗亭是执行本制度的具体工作单位,门卫人员在保卫处(科)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校门24小时的值守、查验、登记、报告等工作。
(三)校内各院系、部门、单位对本单位邀请或接洽的来访人员、车辆负有协同管理责任,应提前进行报备并教育其遵守学校规定。
(四)全体师生员工均有遵守本制度和配合门卫管理的义务。

第四条:人员通行管理规定
(一)校内人员

  1. 本校在编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工作证、退休证)或已录入系统的校园卡、人脸识别信息通行。
  2. 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凭有效学生证件(学生证、校园卡)或已录入系统的人脸识别信息,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出入。非规定时间(如上课时间、晚自习时间、宿舍就寝后)离校,须持有经院系或班主任签字批准的假条。
  3. 对于未携带有效证件的本校师生,门卫有权要求其说明身份信息(如姓名、单位/班级、联系方式等),并通过内部通讯方式与相关部门或人员核实确认后方可放行。
    (二)校外人员
  4. 预约准入制:校外人员因公、因私进入校园,原则上实行“谁邀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预约审批制度。
  5. 公务办理人员:如上级领导、外单位联系工作、参加会议、进行学术交流等,由校内接待单位提前通过学校指定的线上或线下方式为其办理预约申请。申请信息应包括访客姓名、单位、事由、入校时间、接待人及联系方式等。访客入校时,在门岗通过刷身份证或扫描预约二维码等方式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
  6. 学生家长: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外,家长探访学生须提前与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确认后,将家长信息告知门卫。家长到校后,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门卫核实登记后入校。
  7. 应聘、面试人员:由人事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提前将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报备保卫处。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及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入校。
  8. 工程、维修、送货、餐饮等服务保障人员:由项目或服务管理部门(如后勤处、基建处)统一办理集体临时出入证或为个人办理单次入校手续,并明确其在校活动范围和时间。
  9. 紧急情况: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急救、工程抢险等人员和车辆,在出示有效证件后,门卫应优先放行并立即报告保卫处。
  10. 谢绝入校:对于无明确事由、无法联系到校内被访人、形迹可疑、从事推销活动或被列入不受欢迎名单的人员,门卫坚决予以谢绝。

第五条:车辆通行管理规定
(一)本校教职工已在保卫处登记备案的机动车辆,通过车牌识别系统自动抬杆放行。未备案车辆按校外车辆处理。
(二)校内公务用车凭专用通行证通行。
(三)外来车辆入校管理:

  1. 原则:除特殊情况外,谢绝一切与学校公务、教学、生活无直接关系的社会车辆进入校园。
  2. 审批:因公务、大型活动、重要接待等确需入校的外部车辆,须由校内申请单位提前提交《校外车辆入校申请表》,经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将车牌信息录入临时访客系统。
  3. 入校流程:经批准的车辆在入校时,经车牌识别或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入校。驾驶员须遵守校内交通规则,按指定路线行驶至指定地点停放。
  4. 临时入校:对于临时运送物资、接送病患等突发或特殊情况,驾驶员须在门口向门卫说明情况,并联系校内相关人员到门口确认,经严格登记后方可短暂停留。
    (四)非机动车管理:师生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应有序停放在校内划定的停车区域。校外人员的非机动车建议停放在校门外的指定区域。

第六条: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一)个人日常学习、生活用品的携带出入,予以正常放行。
(二)单位或个人携带学校的电脑、仪器、设备、大量家具等公物出校时,必须主动向门卫出示由资产管理部门或所属单位盖章的《物品放行单》,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收回或登记放行单。
(三)校外单位或个人携带大宗物品、设备等入校,门卫应作简要登记,以备出校时核对。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门卫在执勤中发现可疑情况,有权进行查问和上报。

第七条:附则
(一)对于违反本制度、不服从门卫管理、强行冲闯或扰乱校门秩序者,门卫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保卫处。保卫处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对校内人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特别声明

《学校门禁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门禁管理制度样本》更新日期为:2025-12-15 01:30:48;目前浏览的小伙伴达到酷奇猫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以及网站收录)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想了解查找更多总结与计划可以直接搜索查询。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38129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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