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作为高危特殊物品,在矿山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但其易燃易爆的特性也带来了极高的安全风险。为规范火工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滥用及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制定一套严谨、科学、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本制度旨在明确各环节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下文将从不同侧重点和结构,呈现数篇《火工品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火工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火工品管理不善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火工品,是指用于爆破作业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管等爆炸物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火工品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使用、清退及销毁等全流程管理环节。公司所有相关部门、项目部及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等)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火工品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健全从采购到销毁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和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成立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物资采购部、保卫部及各项目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决策。
第六条 各部门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作为公司火工品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参与火工品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核火工品采购、使用计划的安全性。
(二)生产技术部:负责根据生产或工程进度,编制科学、合理的火工品需求计划和爆破作业设计方案;负责对爆破作业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
(三)物资采购部:负责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向具备法定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火工品;负责办理火工品购买、运输等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四)保卫部:负责火工品储存仓库的安防系统建设与日常管理;负责火工品运输过程的押运工作;负责对火工品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
(五)项目部:作为火工品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火工品的现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发放、使用、清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警戒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岗位人员职责:
(一)仓库保管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通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的人员担任。负责火工品仓库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
(二)押运员:负责在火工品运输过程中,对火工品的安全进行全程监控,防止丢失、被盗。
(三)爆破员、安全员:必须持有效作业证件上岗。爆破员负责现场爆破作业的具体操作,安全员负责监督爆破作业全过程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章 采购、运输与验收
第八条 火工品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各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提前向生产技术部提交《火工品需求计划申请表》,写明所需火工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用途和使用地点。
第九条 生产技术部对需求计划进行审核,安全管理部对计划的安全性进行复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统一组织采购。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采购火工品。
第十条 物资采购部必须向持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或持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指定经销单位采购,并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第十一条 火工品运输必须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配备专职驾驶员和押运员,车上严禁无关人员搭乘,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
第十二条 运输路线应选择道路状况良好、远离人口稠密区和重要设施的路线。途中需要临时停靠的,必须有专人看管,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火工品运抵目的地后,由仓库保管员、项目部领用负责人、押运员共同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一)核对《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发货单等随车文件。
(二)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
(三)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受潮、变形或渗漏现象。
(四)核对产品出厂日期和有效期,严禁接收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
验收无误后,三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中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和保卫部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四章 储存与保管
第十四条 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的选址、结构、安全设施、消防设备以及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必须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 火工品仓库应建立严格的安防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坚固的库门和窗户、防盗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无死角、24小时录像)、周界防范设施等。安防系统应与公司安防监控中心或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第十六条 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库门至少安装两把不同的锁,由两名保管员分别掌管钥匙。两人必须同时到场方可开启库门,严禁一人单独进出库房。
第十七条 火工品应分类、分区存放。炸药与雷管(起爆器材)必须分库存放,严禁在同一库房内混合存放。不同品种的炸药应分开堆码,堆码应稳固、整齐,符合安全高度限制,并留出必要的通道。
第十八条 库房内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火工品受潮变质。库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任何无关杂物。库房内外应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建立完整的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火工品的入库时间、品名、规格、数量、厂家、批号,以及出库时间、领用单位、领用人、批准人、数量等信息。做到账物、账卡、账账三相符。
第二十条 仓库保管员应每日对库房及安防设施进行巡查,每月对库存火工品进行全面盘点,并形成书面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 领用、发放与使用
第二十一条 火工品领用实行“限量、按需、审批”原则。项目部根据当日爆破作业计划,填写《火工品领用申请单》,详细注明所需火工品的品名、数量、使用地点及爆破员信息,由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火工品领用申请单》需经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安全管理部复核,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领用人必须是当班的持证爆破员。爆破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经过批准的领用单到仓库领取。仓库保管员在发放时,必须认真核对领用单、批准手续及领用人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四条 发放时,保管员和领用人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并在出库台账和领用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发放雷管时,应逐发进行核对。
第二十五条 爆破作业现场必须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警戒哨和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第二十六条 爆破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装药、连线等危险工序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操作。
第二十七条 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经过规定的安全等待时间,由爆破员和安全员共同进入现场检查,确认无盲炮等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六章 清退与销毁
第二十八条 当日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在作业结束后立即清点,由爆破员和现场负责人共同确认数量后,填写《火工品清退单》,在规定时限内如数退回原仓库。
第二十九条 仓库保管员在接收退库火工品时,必须与退库人当面清点核对,确认品名、数量无误后,在清退单和入库台账上签字确认,并按规定妥善保管。严禁将剩余火工品存放在作业现场或其它任何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
第三十条 对过期、失效或性能不稳定的火工品,不得继续使用,必须进行销毁处理。
第三十一条 火工品的销毁工作必须制定专项方案,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在指定地点、由专业人员采用安全的方式进行。销毁过程必须有详细记录,并有专人监督。
第七章 应急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火工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三条 发生火工品丢失、被盗、火灾、爆炸等事故或险情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控制事态,并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部报告。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必须按规定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和保卫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环节的火工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三十五条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火工品管理制度》
(以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为核心的SOP模式)
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火工品在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使用及清退销毁的全生命周期内的绝对安全,规范各岗位人员的操作行为,实现火工品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和精细化,特制定本标准作业程序(SOP)。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火工品管理的部门、项目部及相关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仓库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项目经理、各级管理人员。
3.0 岗位职责与资质要求
3.1 仓库保管员
- 职责:
- 负责火工品仓库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管理。
- 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核对、发放、回收程序。
- 负责库存火工品的定期盘点、检查,确保账物相符。
- 熟练操作仓库安防、消防设备,并每日检查其运行状态。
- 及时上报库存异常、设备故障等情况。
- 资质要求:
-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通过背景审查。
- 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保管员作业证》。
- 接受过公司级和部门级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
3.2 爆破员
- 职责:
- 负责火工品的领取、现场运输、保管和使用。
- 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 负责作业后剩余火工品的清点和及时退库。
- 负责爆破后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盲炮处理。
- 资质要求:
- 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员)。
- 熟知各类火工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 接受过公司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
3.3 押运员
- 职责:
- 负责火工品在运输途中的全程武装或非武装守护。
- 监督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防止途中非法停靠。
- 协助进行火工品的装卸和交接验收工作。
- 应对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 资质要求:
- 通过背景审查,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 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运输押运员作业证》。
- 接受过应急处置和安保技能培训。
4.0 标准作业流程
4.1 采购申请与审批作业流程
- 步骤1:需求提报
项目部根据施工计划,提前填写《火工品采购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使用地点、申请数量(按品名、规格列明)、预计使用时间、申请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 步骤2:技术审核
生产技术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核查其用量是否与爆破设计方案匹配,确认技术上的合理性,部门负责人签字。 - 步骤3:安全审核
安全管理部对申请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审核储存条件、运输方案是否满足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 - 步骤4:领导审批
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报送公司分管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 步骤5:执行采购
物资采购部凭已审批的申请表,启动法定采购流程,并向公安机关申办《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4.2 火工品入库标准作业流程
- 步骤1:准备工作
仓库保管员接到到货通知后,提前清理库区,检查库房温湿度、消防和安防设施,做好接货准备。 - 步骤2:车辆引导
运输车辆抵达后,由专人引导至指定的安全卸货区域停放,车辆熄火,拉好手刹。 - 步骤3:文件核对
保管员甲会同押运员、项目部代表,共同核对随车的《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送货清单、产品合格证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 步骤4:开箱验货
在视频监控下,共同开箱检查。- 外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受潮、变形。
- 信息核对:品名、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是否与文件一致。
- 数量清点:逐件、逐发(雷管)清点,确保数量准确无误。
- 步骤5:信息登记
保管员乙在《火工品入库台账》中详细登记本次入库信息,包括:日期、凭证号、供应商、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验收人等。 - 步骤6:分类入库
按照“炸药、雷管分库存放”的原则,由搬运人员将验收合格的火工品小心搬运至指定库房的指定货位堆码整齐。 - 步骤7:签字确认
保管员、押运员、项目部代表在入库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入库完成。入库单一式三份,各执一份。 - 步骤8:锁库
两名保管员共同锁好库门(双人双锁),并启动仓库安防系统。
4.3 火工品领用与发放标准作业流程
- 步骤1:领用申请
爆破员根据当日作业量,填写《火工品领用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 - 步骤2:凭单领取
爆破员持本人作业证、身份证及已批准的领用单,到仓库领取。 - 步骤3:身份与单据核验保管员甲核对领用人身份信息及作业证件,确认人证一致。保管员乙核对领用单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 步骤4:按单发货
两位保管员共同进入库房,严格按照领用单上的品名和数量取出火工品。 - 步骤5:当面交接清点
在发放窗口,保管员与爆破员当面逐一清点火工品数量,特别是雷管,必须逐发核对。 - 步骤6:签字登记
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火工品出库台账》和领用单一式两份上共同签字。 - 步骤7:安全交底
保管员向爆破员进行简短的安全提醒,如现场存放要求、防静电等。 - 步骤8:装载运输
爆破员将领取的火工品装入专用的现场储存箱或运输工具中,立即运往作业地点,途中不得停留。
4.4 现场使用与剩余清退标准作业流程
- 步骤1:现场临时保管
火工品运至现场后,必须存放在指定的、有专人看管的临时存放点,远离火源、热源和高压电线。 - 步骤2:按需取用
爆破员根据爆破孔的数量,按需从临时存放点取出火工品进行装药作业。 - 步骤3:爆破作业
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完成装药、联网、警戒、起爆、等待、检查等所有环节。 - 步骤4:剩余清点
爆破作业结束后,爆破员与现场安全员立即对所有未使用的火工品进行精确清点。 - 步骤5:填写清退单
根据清点结果,填写《火工品清退单》,详细记录退库的品名和数量,两人共同签字确认。 - 步骤6:及时退库
爆破员必须在当班工作结束前,将剩余火工品和清退单一同送回仓库。严禁私藏、转借或在现场过夜存放。 - 步骤7:退库验收
仓库保管员接收退库时,必须与爆破员当面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火工品入库台账》中登记(注明“退库”),并在清退单上签字。
5.0 记录与存档
所有涉及火工品管理的表单,如采购申请表、入库单、出库单、领用单、清退单、盘点表、销毁记录等,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签字齐全。各类台账和原始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备查阅。
6.0 违规处理
任何人员违反本标准作业程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涉爆作业资格,并根据公司相关奖惩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篇三:《火工品管理制度》
(以风险管控和责任追究为导向的管理体系)
第一部分:总纲——风险管理原则与责任体系
1.1 指导思想
本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个基于风险预控的闭环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性地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火工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各类风险,并将安全责任明确、量化地分解到每一个部门和岗位,从而实现从“被动应对事故”向“主动预防风险”的根本性转变。
1.2 核心原则
- 零容忍原则:对任何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 全员责任原则:安全管理不仅是安全部门的职责,而是公司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
- 流程可溯原则:确保每一件火工品从采购入库到使用销毁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责任可追。
- 持续改进原则:通过定期的审核、评估和事件分析,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和控制措施。
1.3 安全责任矩阵
为确保责任落实,建立如下安全责任矩阵(RACI模型):
关键活动 | 总经理 | 安全总监 | 生产经理 | 采购经理 | 安保部长 | 项目经理 | 仓库保管员 | 爆破员 |
制度制定与审批 | A | R | C | C | C | I | I | I |
采购计划审批 | A | C | R | I | I | I | I | I |
供应商资质审核 | I | C | I | A | R | I | I | I |
运输方案审批 | I | A | C | R | C | I | I | I |
仓库安全管理 | I | A | I | I | R | I | C | I |
出入库流程监督 | I | A | I | I | C | I | R | C |
现场爆破方案审批 | I | C | A | I | I | R | I | I |
现场安全监督 | I | A | C | I | C | R | I | C |
应急预案启动 | A | R | C | I | C | R | I | I |
事故调查与处理 | A | R | C | I | C | C | I | I |
说明:A = Accountable (负总责/问责者);R = Responsible (负责执行者);C = Consulted (被咨询者);I = Informed (被告知者)
第二部分:关键环节风险识别与控制措施
2.1 采购与准入风险控制
- 风险点:
- 采购到假冒伪劣、性能不稳的火工品。
- 与不具备法定资质的供应商交易,导致法律风险。
- 控制措施:
- 供应商准入:建立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体系,每年对供应商的生产/销售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信誉等进行审核。
- 采购审批:所有采购必须基于经过多部门会审(技术、安全、生产)的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采购。
- 质量验收:入库时不仅核对数量,还需抽查产品的批号、生产日期,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该批次的检测报告。
2.2 运输与交接风险控制
- 风险点:
- 运输途中发生车辆事故、火灾,引发爆炸。
- 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
- 交接环节信息不清,导致账物不符。
- 控制措施:
- 承运方管理: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专业公司,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 技术监控: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实现全程实时轨迹监控。重要运输任务可考虑使用电子铅封。
- 押运要求:根据运输距离和物品价值,配备足够数量的、经过专业训练的押运员。
- 交接规程:制定标准化的《火工品交接单》,交接双方必须共同清点,并在单据和现场视频监控下签字确认,形成闭环证据链。
2.3 储存与保管风险控制
- 风险点:
- 仓库遭入侵、盗窃。
- 因温湿度不当、管理混乱导致火工品变质、失效。
- 账实不符,形成管理“黑洞”。
- 控制措施:
- 物理屏障:仓库建设必须达到国家一级或二级风险等级标准,配备防盗门、防爆窗、视频监控、红外报警、周界报警等多重安防设施。
- 环境监控:库内安装温湿度自动监测与调节设备,确保储存环境符合产品要求。
- 动态盘点:除了定期的月度、季度全面盘点外,引入动态抽盘机制,由非仓库管理人员(如安全部、财务部人员)进行突击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 出入库审计:定期对出入库台账、领用单据进行审计,核查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2.4 现场使用与清退风险控制
- 风险点:
- 爆破员违章操作,引发安全事故。
- 剩余火工品未及时退库,造成流失或被私藏。
- 盲炮处理不当,留下安全隐患。
- 控制措施:
- 作业许可制度: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风险分析(JSA),办理内部《爆破作业许可证》,明确安全措施和应急方案。
- 现场监督:爆破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全程旁站监督,对违章行为有权立即制止。
- 用量闭环核算:建立“领用量 = 使用量 + 剩余退库量”的闭环核算机制。每次作业后,项目经理必须审核用量平衡表,对任何差异进行调查。
- 盲炮处理预案:制定详细的盲炮识别与处理程序,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处理,必要时需上报并由专家指导。
第三部分:监督、审计与持续改进
3.1 日常监督检查
- 安全管理部每周对火工品仓库、爆破作业现场进行随机抽查。
- 项目部每日对本单位的火工品领用、使用、清退情况进行自查。
- 检查结果需记录在案,并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3.2 定期内部审计
- 公司审计部门或安全管理部牵头,每半年组织一次对火工品管理体系的全面内部审计。
- 审计内容包括:制度的适宜性、流程的符合性、记录的真实性、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 审计结束后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对发现的不符合项,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3.3 绩效考核与问责
- 将火工品安全管理作为相关部门和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KPI),与年度评优、薪酬、晋升直接挂钩。
- 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对于发生的管理漏洞、违规事件或安全事故,依据本制度第一部分的责任矩阵和事件的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包括执行者、管理者和决策者)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4 持续改进机制
- 所有安全检查、内部审计、事故/事件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应纳入公司的《持续改进项目库》。
- 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评审这些问题,分析根本原因,并修订相关的制度、流程或资源配置,从而推动管理体系的螺旋式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