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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内容 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和防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1:48:17

劳动防护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基本防线,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环节。《劳动防护管理制度》作为规范性文件,其建立与执行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权益。下文将提供多篇不同侧重点的《劳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应用。

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内容 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和防范

篇一:《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及实习人员。

第三条 劳动防护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劳动防护管理网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劳动防护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公司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及预算。
(二)研究解决劳动防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督、检查公司劳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决定对在劳动防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严重违规的单位及个人的奖惩。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劳动防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特点,编制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三)组织开展劳动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监督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五)组织对生产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检测与评估,并提出防护改进措施。
(六)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确保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七)组织或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从防护角度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是本单位劳动防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二)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劳动防护知识培训和考核。
(三)定期对本单位的防护设施和员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四)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工作环境和防护条件,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五)确保本单位防护用品的申领、发放、更换及时到位。

第八条 班组长是班组劳动防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班前会,强调岗位作业的危险性及防护要求。
(二)监督检查班组成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三)及时制止和纠正“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负责本班组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 全体员工在劳动防护方面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一)权利: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有权接受劳动防护知识培训;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二)义务: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和爱护防护用品;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活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十条 防护用品的配备
(一)公司根据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各岗位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和职业危害因素,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二)防护用品的配备应遵循“按需配备、保障重点、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为员工提供充足、适用、有效的防护。
(三)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
(一)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由指定的物资采购部门统一负责。
(二)采购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或地方标准(DB)。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三)物资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应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对供应商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审查。
(四)防护用品到货后,仓库保管员应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代表共同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三证”是否齐全有效,外观质量等。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入库。

第十二条 防护用品的储存与发放
(一)仓库应设立防护用品专用储存区,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腐蚀、防虫蛀,并分类、分架存放,标识清晰。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人员变动和防护用品使用周期,核定各单位的领用计划。
(三)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建立发放台账,详细记录发放日期、品名、规格、数量、领用人签名等信息。
(四)发放时,应向员工讲明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保养知识和注意事项。对于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岗前培训中完成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指导。

第十三条 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与更换
(一)员工必须在作业期间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取下或弃之不用。
(二)员工应爱护所领用的防护用品,保持其清洁、完好。使用后应按要求进行清洁、存放。
(三)对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其防护性能。
(四)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年限、损坏、失效或防护性能下降时,应及时予以更换。员工可凭旧品向本单位管理人申请更换,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 防护用品的报废
(一)超过使用期限或经检验确定已失效的防护用品,必须作报废处理。
(二)报废的防护用品应由使用单位统一回收,交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指定部门进行集中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或被挪作他用,特别是对于防化、防尘等专用防护用品,应按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防护用品报废台账,记录报废日期、品名、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四章 教育与培训

第十五条 公司将劳动防护知识纳入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必要内容。
(一)公司级教育:重点介绍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主要的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及总体防护要求。
(二)车间级教育:重点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主要设备、工艺流程、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的种类及性能。
(三)班组级教育:重点讲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体危险点、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使用方法、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十六条 公司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高危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劳动防护知识培训和技能演练,如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化学防护服的穿脱等。

第十七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相关岗位员工进行专门的劳动防护培训,确保其掌握新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技能。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利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栏、内部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防护知识,提高全员安全防护意识。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十九条 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劳动防护监督检查体系:
(一)公司级检查: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劳动防护专项检查。
(二)车间级检查:各车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防护设施完好情况和员工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
(三)班组级检查:班组长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巡查,随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二十条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情况。
(四)生产现场员工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五)防护设施、应急救援器材的完好情况。
(六)劳动防护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证,形成闭环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立奖励机制,对在劳动防护工作中表现突出,如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事故、模范遵守规定等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对未按规定佩戴或使用防护用品的员工,第一次给予警告教育,第二次处以罚款,第三次及以上或因违规导致事故者,给予待岗培训、调离岗位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二)对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给予记过、降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未按规定为员工配备防护用品或配备不合格防护用品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纲

1.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防护工作,建立系统化的劳动防护用品(PPE)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操作标准,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伤害,特制定本操作性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详细规定了从风险评估、标准制定到用品采购、发放、使用、检查及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仓储、研发、维修等涉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及相关人员。

1.3 基本原则
(一)风险导向原则:所有防护措施和用品配备均基于对工作岗位和作业活动的风险评估结果。
(二)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动防护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
(三)全员参与原则:劳动防护是每一位管理者和员工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四)持续改进原则:定期审视和评估本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改进。

第二部分:劳动防护管理核心流程

2.1 流程一:岗位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程序
(一)发起:安全管理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岗位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或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投入使用前启动此程序。
(二)实施

  1. 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各生产车间、技术部门相关人员成立评估小组。
  2. 采用工作安全分析(JSA)、现场观察、查阅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方法,系统辨识各岗位存在的物理性危害(如噪音、辐射、高温)、化学性危害(如粉尘、毒物)、生物性危害、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各类危害因素。
  3. 运用风险矩阵法(LEC法或类似方法)评估每种危害的风险等级(可能性 L x 暴露频率 E x 严重性 C)。
  4.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岗位风险评估报告》,明确各岗位的主要风险和风险等级。
    (三)输出:《岗位风险评估报告》、《岗位危害告知卡》。

2.2 流程二:防护标准制定与更新程序
(一)依据:以《岗位风险评估报告》为基础,结合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相关行业规定。
(二)制定

  1. 安全管理部根据风险等级和危害性质,确定必须采取的工程控制、管理控制和个体防护措施。
  2. 针对个体防护,明确各岗位所需配备的防护用品的具体类型、防护等级、技术参数和数量。
  3. 编制或修订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该标准应细化到每一个具体岗位。
    (三)审批与发布:标准草案需经各相关部门会审,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发布执行。
    (四)输出:公司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2.3 流程三: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与入库流程
(一)申购:各使用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人员情况,编制年度或季度采购计划,提交至安全管理部审核。
(二)审核:安全管理部对申购计划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确认防护用品的型号、等级是否与岗位风险匹配。
(三)采购:物资采购部根据审核通过的计划,选择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三证”要求。
(四)验收

  1. 资料验收:仓库管理员在收货时,首先核对送货单与采购订单,并严格查验供应商提供的“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检测报告。
  2. 实物验收:由安全管理部、使用部门代表和仓库管理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到货物料进行开箱检验,检查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外观质量、标识等。对关键防护用品可进行抽样送检。
  3. 验收记录:详细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入库验收单》,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并及时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
    (五)输出:《劳动防护用品入库验收单》、《合格供应商名录》。

2.4 流程四: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与培训流程
(一)领用:员工凭本人有效证件及领用记录卡,到指定地点按标准领取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人员需在记录卡上签字确认。
(二二)培训

  1. 首次发放培训:在首次发放任何一种新的防护用品时,发放人员或部门安全员必须向领用人现场演示正确的佩戴/使用方法、讲解其功能、局限性、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要求。
  2. 岗位安全培训:班组长在日常班前会中,应结合当日工作任务,提醒员工必须使用的防护用品及注意事项。
    (三)使用监督: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班组长和现场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员工的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进行不间断监督,发现违规立即纠正。
    (四)输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员工培训记录》。

2.5 流程五:防护用品检查、维护与报废流程
(一)日常自检:员工在每次使用前,必须对自己的防护用品进行外观和功能性检查,如检查安全帽有无裂纹、安全带织带有无磨损、防护眼镜镜片是否清晰等,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
(二)定期检查

  1.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对本部门公用的或特殊的防护用品(如呼吸器、防护服)建立定期检查台账,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洁和维护。
  2. 安全管理部每季度对全公司的防护用品管理状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在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三)更换与报废
  3. 凡达到规定使用寿命、或在检查中发现损坏、老化、污染、性能下降的防护用品,必须立即报废。
  4. 员工持报废品到指定地点办理“以旧换新”手续。
  5. 回收的报废品应进行剪切、破坏性处理,防止其被误用,并按环保要求分类处置。
    (四)输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记录表》、《防护用品报废处理记录》。

第三部分:保障与监督

3.1 资金保障
公司财务预算中应设立劳动防护专项资金,确保防护用品的采购、培训、检测等各项费用充足,专款专用。

3.2 记录管理
所有与劳动防护管理相关的记录,包括风险评估报告、配备标准、采购合同、验收单、发放台账、培训记录、检查记录、报废记录等,均应作为安全档案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3.3 绩效考核
公司将劳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对未按流程操作、监督不力、导致员工未受保护或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其管理责任。

篇三:《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总则

为切实履行本公司在劳动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各层级人员在保障员工职业安全与健康中的具体职责,确保劳动防护措施有效落地,特制定本责任驱动型管理制度。本制度的核心在于界定和落实从公司决策层到一线员工的劳动防护责任。

第一章:公司决策层劳动防护责任

第一条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公司劳动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防护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立方针与承诺:批准、发布公司的劳动防护方针和目标,并向全体员工及社会做出安全承诺。
(二)体系建立与资源保障:确保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有效的劳动防护管理体系。批准劳动防护年度预算,保障充足的资金、人力和物资资源投入。
(三)合法合规性保障:确保公司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高层评审:每年至少主持一次管理评审会议,评估劳动防护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决策重大改进事项。
(五)文化建设:倡导和培育积极的安全文化,激励全员参与劳动防护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作为劳动防护工作的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履行以下核心职责:
(一)制度建设与标准化

  1. 组织制订和修订《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等管理文件,并监督其执行。
  2. 建立和维护公司劳动防护技术规范和标准库。
    (二)技术支持与指导
  3. 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为防护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4. 指导各部门选择、配备和使用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
  5. 提供劳动防护相关的专业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
    (三)监督检查与考核
  6. 组织开展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劳动防护专项检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7. 参与制定劳动防护工作的绩效考核指标,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四)教育培训
  8. 编制年度劳动防护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 开发或引进劳动防护培训课程,评估培训效果。
  10. 管理全员劳动防护培训档案。
    (五)采购与供应商管理
  11. 审核各部门的防护用品采购申请,确保其符合公司标准。
  12. 参与防护用品供应商的资质评审和选择。
  13. 参与防护用品的入库验收,对质量进行最终把关。
    (六)事故管理:参与因劳动防护缺失或不当引发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本原因,提出并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三章:各业务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职责

第三条 各业务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是本单位劳动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员工安全健康直接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与落实:确保公司的劳动防护制度、标准和指令在本单位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二)资源配置:根据本单位的生产任务和风险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确保防护用品及时申领和发放到位。
(三)现场管理与监督

  1. 对本单位的作业环境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2. 强制要求并监督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 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四)培训与告知
  4. 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岗前和在岗的劳动防护知识培训,特别是针对本单位特有的风险。
  5. 向员工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以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五)应急响应:确保本单位员工了解并掌握与工作相关的应急程序,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应对。
    (六)日常维护:负责本单位防护设施和公用防护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班组长及现场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条 班组长作为生产一线的直接指挥者和管理者,是劳动防护措施在现场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承担以下关键职责:
(一)班前安全交底:在每日工作开始前,向班组成员明确当日工作的安全要点、危险因素和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二)过程监督与纠正:在工作过程中,进行不间断的巡视和监督,确保每一位成员都正确佩戴使用了劳动防护用品,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三)设备与用品检查:带领班组成员做好上岗前的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设备安全状态检查。
(四)隐患报告:及时发现并报告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能力范围内组织排除。
(五)模范带头:在各项工作中,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劳动防护规定。

第五章:一线员工职责

第五条 每一位员工是自身安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积极主动地参与劳动防护工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章守纪: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二)正确使用防护品:熟练掌握并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和保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拒绝使用或擅自丢弃、损坏。
(三)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各项劳动防护教育培训,并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防护知识和技能。
(四)隐患报告:在工作中发现任何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隐患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班组长或上级主管报告。
(五)协作互助:关心同事的安全,发现同事有不安全行为时,应予以及时提醒和劝告。
(六)配合管理:服从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接受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的教育和处理。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六条 公司建立明确的劳动防护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上述职责,导致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根据事件的性质、后果和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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