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资产是企业运营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其规范化管理对提升效率、控制成本、保障资产安全至关重要。为确保公司办公资产得到有效配置、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防止流失与浪费,明确各方权责,制定本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将提供几篇不同侧重点的《办公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供各单位参考与应用。
篇一:《办公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办公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所有在用、备用、闲置及拟报废的办公资产。本制度所称办公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用途部分);
- 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
- 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桌椅、沙发、茶几等;
- 运输工具:公司名下的公务用车等;
- 通讯设备:固定电话、集团电话系统等;
- 其他办公用品:耐用性强、价值较高的其他办公用品及设备。
第三条 定义
- 资产管理部门:指公司内负责办公资产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通常为行政部或指定的相关部门。
- 资产使用部门:指实际使用和保管办公资产的公司内部各部门。
- 资产责任人:指对所使用的办公资产负有直接保管和正确使用责任的员工。
第四条 管理原则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对办公资产实行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各部门分级负责具体管理。
- 责任到人、物尽其用:每项资产均应明确使用人和保管人,确保资产得到充分利用,避免闲置浪费。
- 全程管理、动态跟踪:对资产从购置、入库、领用、使用、维护、调拨、盘点到报废处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动态跟踪。
- 节约高效、规范运作: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优化资产配置,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职责
- 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
- 负责组织办公资产的统一采购、验收、登记、编号、建账、建卡工作。
-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 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 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租借、报废、处置等审批和执行手续。
- 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或台账。
- 负责对资产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 负责处理资产管理中出现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六条 资产使用部门职责
- 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或领用申请。
- 负责本部门所使用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指定部门资产管理员。
- 确保本部门员工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所分配的资产。
- 配合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 及时报告本部门资产的变动情况,如损坏、遗失、需要维修或报废等。
-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资产责任人职责
- 严格遵守公司资产管理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所分配的资产。
- 对所使用的资产负有保管责任,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 发现资产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本部门资产管理员或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维修。
- 员工离职、调动或岗位变动时,必须办理所用资产的移交手续,确保手续齐全、资产完好。
- 对因个人过失造成资产损坏或遗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财务部门职责
- 负责办公资产采购的资金保障和支付。
- 参与重要资产的采购、验收和价值评估。
- 负责办公资产的价值核算,计提折旧,进行账务处理。
- 配合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目与财务账目一致。
- 监督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财务合规性。
第三章 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九条 购置计划与申请
-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本着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在每年度预算编制时提出下一年度的资产购置需求计划。
- 资产管理部门汇总各部门需求,结合公司总体规划和现有资产状况,编制年度资产购置总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
- 对于预算外或紧急需要的资产,使用部门需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详细说明购置理由、品名、规格、数量、预计单价、用途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审批权限报批。
第十条 采购执行
- 资产采购原则上由资产管理部门或指定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 采购方式可根据资产价值、市场情况等因素,采取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或直接采购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 大额或重要资产的采购,应有使用部门代表和财务部门代表参与。
- 采购合同应明确资产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十一条 资产验收
- 资产到货后,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必要时邀请财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 验收内容包括:
(1)核对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采购合同或订单一致。
(22)检查外观质量是否完好,有无损坏。
(3)核对技术参数、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随机配件、技术资料、合格证、保修卡等是否齐全。
(5)对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应在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确认为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资产验收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对验收不合格的资产,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第四章 资产的登记与管理
第十二条 资产登记与编号
- 经验收合格的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或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 登记内容应包括: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存放地点、使用部门、责任人、资产状态等。
- 资产管理部门对每一件(套)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并粘贴牢固、清晰的资产标签。资产标签应包含资产编号、名称、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主要信息。
第十三条 资产台账
- 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总账及分类明细账,做到账目清晰,数据准确。
- 各使用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资产明细台账,并指定专人(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
- 资产台账应及时反映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五章 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四条 资产领用与分配
- 新购置的资产经验收登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购置申请或分配计划,办理出库手续,交付使用部门。
- 使用部门领取资产时,需填写《资产领用单》,明确资产名称、数量、规格、责任人等,领用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资产领用单》更新资产台账信息,明确资产的责任人。
- 个人使用的办公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多人共同使用或公共区域的资产,由所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 资产使用规范
- 资产责任人应爱护所使用的资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避免野蛮操作或超负荷运行。
-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所用资产,或改变资产的原有用途。
- 办公资产原则上仅限于办公使用,严禁用于私人事务或带离办公区域自用。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 计算机等信息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资产维护与保养
- 资产使用部门和责任人应做好资产的日常清洁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资产的良好状态。
- 对于需要专业维护的设备(如复印机、空调、服务器等),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或联系供应商进行维护。
- 资产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责任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部门资产管理员或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填写《资产维修申请单》。
- 资产管理部门接到维修申请后,应及时安排维修。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资产,联系供应商维修;超出保修期的,根据损坏程度和维修价值,决定自行维修或外委维修。维修费用按公司财务规定处理。
- 维修完成后,应有使用部门确认维修效果,并在维修记录上签字。资产管理部门更新资产维修档案。
第六章 资产的调拨、借用与变动
第十七条 资产调拨
- 因工作需要,需在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之间调拨资产的,由调出和调入部门协商一致后,填写《资产调拨单》,经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资产调拨单》更新资产台账,变更使用部门和责任人信息。
- 涉及跨分支机构或重要资产的调拨,需报公司更高级别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 资产借用
- 公司内部员工或部门临时借用他人或其他部门资产,需征得资产责任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贵重或特殊资产的借用需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 外部单位借用公司资产,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式的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期限、责任及归还要求。
- 借用人对借用资产负有保管责任,确保按期归还且状态完好。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人员异动时的资产移交
- 员工离职、退休、辞退或公司内部调动岗位时,必须办理所用资产的清点和移交手续。
- 由员工本人填写《资产移交清单》,经部门资产管理员或主管核实确认资产完好无损、数量齐全后,签字证明。
- 《资产移交清单》作为员工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的必要凭证之一,交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不得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
- 如有资产损坏或短缺,应查明原因,按本制度相关规定处理后方可办理移交。
第七章 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第二十条 定期清查
- 资产管理部门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账、卡、物三相符。
- 清查前,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清查方案,明确清查范围、时间、方法和人员分工。
- 各使用部门应积极配合,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进行自查,并如实填报《资产盘点表》。
- 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部门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和复核。
第二十一条 不定期抽查
资产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对部分部门或特定类型的资产进行不定期抽查盘点。
第二十二条 盘点结果处理
- 对盘点中发现的账实不符、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等问题,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 盘盈资产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
- 盘亏、毁损资产应查明原因,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按本制度第十章规定处理。
- 清查盘点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编制《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总结清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调整资产账目。
第八章 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第二十三条 报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可以申请报废:
- 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主要结构或部件严重老化、损坏,无法修复或无维修价值的。
- 技术性能落后,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且无改造升级价值的。
- 因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
- 国家及行业规定强制淘汰的。
- 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 报废程序
- 使用部门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初步鉴定,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详细说明资产信息、使用状况、报废原因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 资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出具鉴定意见。
- 《资产报废申请单》及鉴定意见按公司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重要或大额资产的报废需经公司最高管理层批准。
- 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报废申请,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核销资产价值。
第二十五条 资产处置
- 经批准报废的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处置。
- 处置方式可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和价值,采取出售、回收、拆解、销毁、捐赠等方式。
- 处置收入(如有)应上缴公司财务,按规定处理。
- 涉及信息安全的资产(如计算机硬盘、存储介质等),在处置前必须进行彻底的数据清除或物理销毁,确保信息不外泄。
- 资产处置完毕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归档相关文件资料。
第九章 资产的遗失与损坏赔偿
第二十六条 责任认定
-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资产损坏或遗失,经核实后,可免除相关人员责任。
- 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玩忽职守或故意行为造成资产损坏或遗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赔偿标准
- 对于损坏的资产,能修复的应及时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具体比例根据责任大小和资产价值确定。
- 对于无法修复或遗失的资产,责任人应按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或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比例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程度提出,报公司领导批准。
- 故意损坏公司资产,情节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公司还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处理程序
- 发生资产损坏或遗失后,责任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
- 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 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赔偿款项由财务部门负责收取。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
对于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的办公用品(如文具、打印纸等),参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不纳入本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但仍需本着节约原则进行管理。具体办法由资产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软件资产管理
公司购买的各类办公软件、操作系统、专业软件等无形资产,其管理参照本制度相关原则执行,并结合软件授权、版权等特殊性进行管理。具体办法可由信息技术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奖惩
- 对在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节约资金、避免损失、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资产损坏、遗失或浪费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
第三十二条 制度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随着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可适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办公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纲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公司办公资产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明确资产管理各环节的职责与流程,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涉及的办公资产,涵盖资产从申购、入库、领用、使用、维护、调拨、盘点直至报废处置的全生命周期。
1.3. 资产定义与分类
1.3.1. 定义:本制度所称办公资产,是指公司为满足日常办公和业务运营需要而购置或形成的,预期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达到公司规定标准,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物质形态的各类有形资产。
1.3.2. 主要分类:
(1)电子设备类: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服务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传真机、碎纸机、考勤机、监控设备、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
(2)办公家具类: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档案柜、会议桌、会议椅、沙发、茶几、隔断、书架等。
(3)电器设备类:空调、冰箱、微波炉、饮水机、空气净化器、加湿器等。
(4)通讯工具类:固定电话机、集团电话交换系统等。
(5)其他耐用办公资产:如公司拥有的公务车辆(如适用)、专业测量工具、演示模型等其他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
(6)软件资产(参照管理):各类授权办公软件、操作系统、专业应用软件等,虽为无形资产,其购置、登记、使用、变更等参照有形资产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1.4. 管理原则
(1)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公司设立统一的资产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政策制定、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各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使用与保管。
(2)责任明确化:每一项资产均需明确使用部门和直接责任人,落实保管和使用责任。
(3)全生命周期跟踪:建立资产卡片和台账,对资产从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和跟踪管理。
(4)经济效益与实用性并重:资产配置应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和经济效益,杜绝铺张浪费,鼓励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
(5)规范操作与动态监控:各项资产管理活动均需按规定流程操作,并对资产状态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核查。
第二部分: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
2.1. 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如设立)
由公司高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重大资产购置、处置决策,监督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解决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2.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如行政部/综合管理部)
(1)牵头制定、修订和解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组织编制年度资产购置预算和计划。
(3)负责资产的统一采购(或指导、监督采购)、验收、登记造册、粘贴标签、建立资产档案。
(4)管理公司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确保账卡物相符。
(5)组织实施资产的调拨、借用、维修、报废、处置等工作。
(6)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处理。
(7)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8)推广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2.3. 资产使用部门
(1)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购置、领用、维修、报废等申请。
(2)指定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管理、登记、维护和内部调配。
(3)教育本部门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资产,落实资产到人管理。
(4)配合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本部门账实相符。
(5)及时报告本部门资产的变动、损坏、丢失等情况。
(6)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4. 资产直接责任人(员工)
(1)对领用或分配给个人使用的资产负有直接保管和正确使用的责任。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人为损坏。
(3)发现资产故障、损坏或遗失时,应立即报告部门资产管理员。
(4)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5)对因个人过失造成的资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5. 财务部门
(1)负责资产购置资金的审核、拨付与结算。
(2)参与资产采购招标、验收及价值评估工作。
(3)负责资产的价值核算、成本摊销或折旧计提。
(4)定期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资产账目,确保财务账与资产实物管理账相符。
(5)监督资产管理各环节的财务合规性。
2.6. 信息技术部门(针对IT资产)
(1)负责IT类资产(硬件、软件、网络设备)的技术选型、配置标准制定。
(2)参与IT类资产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
(3)负责IT类资产的日常技术维护、故障排除、系统升级。
(4)负责软件资产的授权管理、安装部署和合规性检查。
(5)负责IT资产报废前的技术鉴定和数据安全处理。
第三部分:资产日常管理流程
3.1. 资产购置流程
3.1.1. 需求申请:使用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办公资产购置申请表》,详细列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估单价、用途、建议品牌(如有)、期望到货时间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3.1.2. 预算审核: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需求的合理性、是否可内部调剂、是否符合配置标准、是否在预算内。如涉及重大或预算外采购,需按公司审批权限报相应领导审批。
3.1.3. 采购执行:批准后的采购申请,由指定采购执行部门(通常为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或专门的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组织采购。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过程应确保透明、公正、经济。
3.1.4. 合同签订: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2. 资产验收入库流程
3.2.1. 到货通知与准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送货至指定地点,采购执行部门通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申购部门准备验收。
3.2.2. 共同验收: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购部门(使用代表)、采购执行部门(采购经办人)共同参与验收。如为专业设备或IT资产,需邀请技术部门人员参加。
(1)数量验收:核对实到数量与合同、送货单是否一致。
(2)外观验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资产外观有无划痕、破损、变形等。
(3)规格型号验收:核对资产的品牌、型号、配置、技术参数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4)附件资料验收:检查产品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驱动程序、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5)功能测试(如需):对需要安装调试或通电测试的设备,进行初步的功能性测试,确保能正常运行。
3.2.3. 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资产验收入库单》或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应注明原因,并及时与供应商协商处理(如退货、换货、维修等)。
3.2.4. 资产登记与建档: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资产验收入库单》和发票等原始凭证,为每一件(套)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电子或纸质),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或台账。卡片内容包括:资产编号(按统一规则编制)、资产名称、类别、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供应商、购置日期、入账原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保管责任人、保修期限等。
3.2.5. 粘贴标签:为每件资产粘贴统一制作的资产标签,标签上应包含资产编号、名称、购置日期、管理部门等关键信息,标签应粘贴在资产的醒目且不易磨损位置。
3.3. 资产领用与发放流程
3.3.1. 领用申请:员工或部门需要使用资产时,填写《资产领用/借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3.2. 审核发放: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申请,确认有可用资产后,办理出库手续。领用人核对资产状况无误后,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3.3.3. 信息更新: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更新资产台账,明确资产的当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
3.4. 资产使用与保管规范
3.4.1. 正确使用:资产使用人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资产,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3.4.2. 日常保养:保持资产清洁,做好日常的简单维护保养工作。
3.4.3. 安全保管:妥善保管个人使用的资产,下班或离开时应注意关闭电源、锁好门窗,防止资产被盗或意外损坏。公共区域资产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3.4.4. 禁止行为:
(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转借、变卖、丢弃公司资产。
(2)不得将办公资产用于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3)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带离办公区域,确因工作需要带出的,须办理外借手续并经批准。
(4)不得损坏或撕毁资产标签。
3.5. 资产维修与保养流程
3.5.1. 故障报告:资产发生故障或损坏,使用人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如必要),并及时向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填写《资产维修申请单》,说明故障现象。
3.5.2. 维修安排: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或IT部门对IT资产)对维修申请进行评估:
(1)保内维修:若资产在保修期内,联系原厂商或指定维修点进行免费维修。
(2)保外维修:若超出保修期,根据故障情况和维修价值,决定自行维修、外委维修或建议报废。小额维修可直接处理,大额维修需按审批权限报批。
3.5.3. 维修实施与验收: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确认维修质量,并在维修记录上签字。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登记维修信息(维修日期、内容、费用、维修单位等),更新资产档案。
3.5.4. 预防性维护:对重要或精密设备,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或IT部门)应制定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3.6. 资产内部调拨流程
3.6.1. 调拨申请:因工作需要,部门间需调拨资产时,由调入部门或调出部门填写《资产内部调拨单》,写明调拨原因、资产信息,经调出、调入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3.6.2. 审批备案:调拨单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视资产价值而定)。
3.6.3. 实物交接与信息更新:调拨双方办理实物交接,并在调拨单上确认。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据此更新资产总账和卡片信息,变更使用部门、存放地点、责任人等。
3.7. 资产借用管理
3.7.1. 内部借用:员工短期借用非本人保管的资产,需经资产保管责任人及所在部门同意,并在部门内部做好登记。贵重或跨部门借用,需填写《资产领用/借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批准。
3.7.2. 外部借用:公司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并办理正式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期限、资产状况、双方责任,必要时可收取押金。
3.7.3. 归还与检查:借用期满,借用人应按时归还资产。资产保管人或管理部门检查资产完好性,如有损坏或短缺,按规定处理。
3.8. 人员异动资产交接流程
3.8.1. 交接启动:员工办理离职、退休、辞退、内部调动等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应通知其办理资产交接。
3.8.2. 清点核实:员工本人会同部门资产管理员(或主管)对其保管使用的所有公司资产进行清点,填写《资产交接清单》。
3.8.3. 交接确认: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资产数量准确、状态良好(或注明问题)后,连同实物交予指定接收人或退回资产管理部门。
3.8.4. 手续办结: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核查无误后,在《资产交接清单》或离职/调动审批表相关栏目签字盖章。此为办理后续人事手续的必要环节。
3.8.5. 责任处理:若发现资产短缺、损坏且非正常损耗,按本制度第九部分规定处理。
第四部分:资产清查与盘点
4.1. 盘点周期:公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盘点。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盘点。
4.2. 盘点组织: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使用部门积极配合。可成立临时盘点小组。
4.3. 盘点流程:
(1)准备阶段: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下发盘点通知,明确盘点基准日、范围、方法、时间安排及要求。准备盘点清册(基于现有资产台账)。
(2)部门自盘:各使用部门按照盘点清册对本部门所有资产进行实地清点、核对,记录资产实际状况(型号、数量、存放位置、使用状态、完好程度等),填写《资产盘点表》。
(3)复盘与抽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或盘点小组)对各部门自盘结果进行复核或按比例抽查,重点关注贵重资产、易移动资产及历史上易出问题的环节。
(44)差异核查:对盘点中发现的账实不符(盘盈、盘亏、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资产毁损、闲置、待报废等情况,逐项进行核查,分析原因。
4.4. 盘点结果处理
(1)盘盈处理:对盘盈资产,查明来源,如确属公司资产但未入账,按规定补办入账手续;如无法查明来源,按“待处理资产”挂账,后续按规定处理。
(2)盘亏处理:对盘亏资产,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正常损耗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按程序报批后进行账务核销;属于人为责任(管理不善、丢失、被盗未及时报告等)造成的,按本制度第九部分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3)毁损处理:对毁损资产,根据损坏程度和原因,分别作维修、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
(4)信息更新:根据盘点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和卡片信息,确保账实一致。
(5)盘点报告:盘点工作结束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编制《资产盘点报告》,内容包括盘点基本情况、主要数据(账面数、实盘数、盈亏数)、差异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报公司领导审阅。
第五部分:资产报废与处置
5.1. 报废条件
(1)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主要部件老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失去使用价值的。
(2)技术性能落后,功能严重退化,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求,且无升级改造价值的。
(3)因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严重损坏,完全丧失使用功能,无法修复的。
(4)国家或行业规定强制淘汰的落后设备。
(5)长期闲置不用,技术上已不适用,且难以调剂利用的。
(6)其他经技术鉴定确认已无使用价值的情况。
5.2. 报废申请与鉴定
5.2.1. 部门申请:使用部门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初步判断,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详述资产信息、已使用年限、现状、报废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5.2.2. 技术鉴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IT资产含IT部门人员)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实物鉴定和价值评估,出具书面鉴定意见(是否符合报废条件、有无残值等)。
5.3. 报废审批
《资产报废申请表》连同技术鉴定意见,按照公司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重要或大批量资产的报废,需经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如有)或更高层级领导批准。
5.4. 资产处置
5.4.1. 处置执行:经批准报废的资产,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处置。财务部门凭批准的报废文件进行账务核销。
5.4.2. 处置方式:
(1)回收利用:对尚有部分使用价值的零部件进行拆卸回收,用于维修其他同类设备。
(2)有偿转让/出售:对有残值的报废资产,可通过公开竞价、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出售,处置收入上缴公司财务。
(3)捐赠: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对外捐赠。
(4)销毁/弃置:对无残值、无法回收利用或涉及保密的资产,按环保和安全规定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弃置处理。
5.4.3. 信息安全:计算机、服务器、存储介质等含有敏感信息的资产在报废处置前,必须由IT部门负责进行彻底的数据清除或物理销毁,并出具证明,防止信息泄露。
5.4.4. 记录归档:资产处置完毕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资产台账中注销该资产,并将报废申请、鉴定、审批、处置等相关文件整理归档。
第六部分:资产损失与赔偿
6.1. 损失报告:公司任何资产发生遗失、被盗、非正常损坏等情况时,资产直接责任人或发现人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报告。涉及盗窃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还应立即向公司保卫部门(或上级)报告,并酌情报警。
6.2. 调查与责任认定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使用部门、财务部门、保卫部门(如需)等组成调查小组,对资产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明原因,分析责任:
(1)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失,经认定后可免除相关人员赔偿责任。
(2)正常损耗: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符合技术标准的自然磨损和消耗,不追究责任。
(3)管理责任:因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安全措施缺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个人责任:
a. 一般过失:因操作不慎、保管不当等非故意行为造成的轻微损失。
b. 严重过失:因严重不负责任、违章操作、擅自拆改、发现隐患不报告等行为造成的较大损失。
c. 故意行为:故意损坏、盗窃、侵占公司资产。
6.3. 赔偿标准与处理
6.3.1. 损坏资产:
(1)可修复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维修费用。具体比例根据过失程度和资产价值确定。
(2)无法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参照遗失资产处理。
6.3.2. 遗失、被盗资产:
(1)由责任人按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一般过失赔偿比例较低,严重过失赔偿比例较高,可达净值的50%-100%。具体比例由调查小组提出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2)若资产已无净值但仍有使用价值,可参考市场重置成本或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6.3.3. 赔偿执行:赔偿决定下达后,由财务部门负责从责任人工资中扣缴或责令其限期缴纳。
6.3.4. 纪律处分:对于造成资产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尤其故意行为),除经济赔偿外,公司还将依据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部分:低值易耗品与软件资产管理(简述)
7.1. 低值易耗品管理
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一次性消耗或易损坏的办公用品(如文具、纸张、墨盒、硒鼓、小型工具等),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但应建立领用登记制度,遵循“按需申领、节约使用、总量控制”的原则。具体管理办法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7.2. 软件资产管理
公司购置的各类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专业应用软件、数据库等无形资产,其购置、登记、授权分配、安装使用、版本升级、版权保护等,由信息技术部门会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参照本制度原则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合法合规使用,防止盗版和侵权。
第八部分:附则
8.1. 奖惩措施
(1)对在资产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有效防止资产损失、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或个人,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资产闲置浪费、损坏丢失、管理混乱等不良后果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8.2. 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可适时组织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修订稿报公司批准后生效。
8.3.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公司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公司发布的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如有与本制度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篇三:《办公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 奠定管理基石
第1.01条:制度宗旨与愿景
为使公司办公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高效化,确保每一项资产从“出生”(购置)到“消亡”(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均处于受控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使用价值,有效控制运营成本,防范资产流失风险,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公资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透明、高效、责任明确的资产管理体系。
第1.02条:适用边界与例外
本制度规范的行为主体涵盖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在职员工及其他经公司授权使用公司资产的临时人员、外包人员等。本制度规范的客体为公司所有权或控制权下的,用于支持日常办公、经营管理及业务开展的各类有形资产及参照管理的无形资产(如特定软件)。
具体资产范围界定:
(一)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人民币【自行设定,如2000元】以上,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通讯设备等)、办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运输工具(公务车)、以及其他符合此标准的耐用物品。
(二)低值耐用品/受控资产:单位价值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重要、常用或需特别管理的物品(如特定工具、移动存储设备、品牌展示品等),由资产管理部门列出品类清单,参照固定资产关键流程进行管理。
(三)软件资产:公司付费购买的各类操作系统、办公套件、专业设计软件、财务软件、管理系统等,重点管理其授权合规性、版本、安装与卸载。
(四)不适用范围:一次性消耗的办公用品(如纸张、笔、文件夹等日常文具)按《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执行,不纳入本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范畴。
第1.03条:核心管理原则
(一)归口统筹与分层落实原则:行政部(或指定部门)作为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政策制定、整体规划、监督协调;各部门对其使用和保管的资产负具体管理责任;资产使用人对直接使用的资产负保管和正确使用责任。
(二)预算控制与效益优先原则: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坚持经济、实用、高效、环保的选型标准,避免盲目追求高端或超前配置。
(三)物权清晰与责任到人原则:每一项资产必须登记明确的归属部门、保管人、使用人(如适用),确保责任链条完整,权责对等。
(四)全程跟踪与动态管理原则:建立资产电子档案和实物标签体系,对资产从购置、入库、领用、转移、维修、盘点、直至报废处置的全过程进行动态记录和监控。
(五)规范运作与持续改进原则:所有资产管理活动必须遵循既定流程和标准,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实际运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优化管理流程。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权责划分 – 明确角色定位
第2.01条:资产管理委员会(建议设立,尤其对大型企业)
(一)组成:由公司高管(如主管行政/财务的副总裁)、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IT部负责人、主要业务部门代表等组成。
(二)职责:
1. 审议公司资产管理战略、重大政策和制度。
2. 审批年度资产购置总预算及重大、大额资产购置项目。
3. 审批重大资产处置、报废、核销事项。
4. 裁决资产管理中的重大争议和疑难问题。
5. 监督和评估公司整体资产管理绩效。
第2.02条:行政部(或指定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一)制度建设与维护:牵头制订、修订、解释和宣传公司资产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计划与预算管理:汇总各部门资产需求,编制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报请审批。
(三)采购与验收:组织或监督资产的集中采购;负责或参与资产的开箱验收、规格核对、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四)登记与建档:负责新购资产的登记、分类、编号、粘贴资产标签,建立和维护公司级资产总账、明细账及电子/纸质资产卡片档案。
(五)日常运营管理:
1. 办理资产的入库、出库、领用、发放手续。
2. 管理公司级闲置资产,组织调剂和再利用。
3. 审批和办理资产的内部调拨、借用(尤其是跨部门或贵重资产)。
4. 组织或协调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六)盘点与核查:定期组织(至少每年一次)全公司范围的资产清查盘点,处理盘盈盘亏,确保账实相符。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处置管理:组织对闲置、待报废资产的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按权限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并负责报废资产的合规处置(回收、变卖、销毁等)。
(八)监督与指导: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九)信息化建设: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选型、推广、维护和数据管理。
第2.03条:使用部门(各职能/业务部门)
(一)需求提出: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提出资产购置、更新、维修、报废等需求申请。
(二)内部管理:
1. 指定部门资产管理员(兼职),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明细台账建立、日常巡检、内部调配、领用登记等。
2. 确保本部门员工了解并遵守公司资产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和爱护资产。
3. 负责本部门所用资产的日常清洁、简单维护和安全保管。
(三)配合工作:积极配合行政部进行资产的验收、盘点、清查、维修、报废等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信息和实物。
(四)异常报告:及时向行政部报告本部门资产发生的损坏、故障、遗失、闲置等异常情况。
(五)责任承担: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承担领导责任。
第2.04条:资产使用人/保管人(具体员工)
(一)领用确认:在领用资产时,核对资产状况,并在领用凭证上签字确认。
(二)规范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所分配的资产,不违规操作,不超负荷运行。
(三)妥善保管:对个人使用的资产负有直接保管责任,防止丢失、被盗、损坏或被他人擅用。离开工位或下班时,应确保资产安全(如关闭电源、锁好抽屉/办公室)。
(四)日常维护:做好所用资产的日常清洁和简单保养。
(五)故障报告:发现资产故障、损坏或性能下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部门资产管理员或行政部报告,配合维修。
(六)变动交接:在岗位调动、离职、退休、长期离岗(如外派、长假)前,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保管或使用的公司资产全部、完好地办理移交手续,并经相关负责人确认。
(七)责任承诺:对因个人过失(如使用不当、保管疏忽、未及时报告故障导致扩大损失等)造成的资产损坏或遗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或行政处理。
第2.05条:财务部
(一)资金保障:审核资产购置预算的合规性,按批准的计划和合同支付采购款项。
(二)价值核算:负责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折旧计提、减值测试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账务核对:定期(至少每季度)与行政部进行资产账目核对,确保资产管理系统的实物账与财务系统的价值账(固定资产明细账)一致。
(四)参与监督:参与重要资产的采购招标、验收、报废处置等环节,对资产价值评估、处置收入等进行财务监督。
(五)税务合规:确保资产购置、处置等环节的税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
第2.06条:信息技术部(IT部)
(一)技术支持(IT类资产):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设备、服务器、通讯设备等IT类资产的技术选型、配置标准制定、安装调试、系统维护、故障排除、数据安全管理。
(二)软件管理:负责公司所有正版软件的采购评估、授权管理(许可证登记、分配、回收)、安装部署、合规性检查、版本控制和升级管理。
(三)安全处置:负责IT类资产报废前的数据清除、硬盘消磁或物理销毁,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四)专业鉴定:参与IT类资产的验收、维修评估、报废技术鉴定。
第三章: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 – 规范操作路径
第3.01条:阶段一:资产规划与购置
(一)需求汇集与预算编制:每年【特定时间,如10月底】前,各使用部门根据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现有资产状况,向行政部提交《年度资产购置需求计划表》。行政部汇总、审核(考虑共享、调剂可能性),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财务预算,编制《公司年度资产购置总计划及预算》,按审批权限报批。
(二)临时/计划外购置申请:对于年度计划外或紧急需求的资产,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详细阐述购置理由、品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预期价格、资金来源(预算内/外调整)等,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预算审核)、行政部(配置标准审核)审核后,按公司《审批权限表》规定的流程报请相应领导批准。
(三)采购执行:
1. 方式选择:根据资产价值、技术复杂度和市场供应情况,由行政部(或联合采购部)选择适宜的采购方式:
* 单项或批量价值在【金额X】以下:可采用询价比较(至少三家合格供应商报价)或协议供货方式。
* 单项或批量价值在【金额X】至【金额Y】: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招标方式。
* 单项或批量价值在【金额Y】以上或有特殊要求的:原则上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 特定专利、独家供应或紧急情况(需充分说明理由并获特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 供应商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资质、信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估和动态管理。
3. 合同签订:与中标或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规范的《采购合同》,明确资产的详细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质量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验收标准与方法、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条款、保修期、违约责任等。合同需经法务部门(如设)审核。
第3.02条:阶段二:资产验收与入账
(一)到货通知与准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送货至指定地点后,采购执行人通知行政部资产管理员和申购部门相关人员准备验收。
(二)开箱与联合验收:
1. 验收小组:由行政部资产管理员任组长,申购部门代表(最终用户)、采购经办人共同组成。对于大型、精密或专业技术设备,还应邀请IT部、工程部等相关技术专家或外部监理(如有必要)参与。
2. 验收依据:《采购合同》、《资产购置申请单》、装箱单、技术说明书等。
3. 验收内容与标准:
* 外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受潮;资产外观有无划痕、磕碰、变形、锈蚀。
* 数量核对:实到数量是否与订单、装箱单一致,逐件清点。
* 型号规格核对:品牌、型号、规格、配置、产地、生产日期等是否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
* 技术参数符合性检查:对照技术协议或说明书,检查关键技术参数是否达标(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测)。
* 随机附件及文档资料检查:合格证、保修卡(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驱动光盘/U盘、电源线、数据线、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全。
* 功能性测试:对需通电或安装运行的设备,进行开机测试、基本功能操作测试,确保能正常启动和运行。IT设备需检查预装系统和软件的合法性。
(三)验收结论与处理:
1. 验收合格:若所有项目均符合要求,验收小组在《资产验收入库单》(一式多联,行政、财务、使用部门、供应商各执)上详细记录验收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
2. 验收不合格:若发现数量短缺、型号不符、质量缺陷、功能异常等问题,应在《资产验收入库单》上注明,并拍照/录像取证。行政部立即通知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限期补足、更换、维修或退货,并保留索赔权利。问题解决前,暂不办理入库和付款手续。
(四)资产登记、编号与建卡:
1. 信息录入:行政部资产管理员凭审核无误的《资产验收入库单》、发票复印件等原始凭证,在【规定时限,如2个工作日内】将新资产信息完整、准确地录入《公司资产管理系统》或《固定资产台账》。登记信息须包括:资产统一编号、资产名称、资产类别、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供应商、购置日期、入账日期、原始价值、发票号、合同号、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月折旧额、保修截止日期、存放地点(具体到楼层房间)、归属部门、保管责任人(初始默认为部门资产管理员或指定人员)、资产状态(如在用、备用)等。
2. 唯一性编号:按照公司统一的《资产编码规则》(如:资产类别码+购置年月+流水号)为每件(套)资产分配一个唯一的、永久性的资产编号。
3. 资产标签制作与粘贴:制作包含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购置日期、管理部门等核心信息的标准化资产标签(条形码或二维码标签),牢固粘贴于资产实体的醒目且不易磨损位置。确保一物一码,标签信息与系统记录一致。
(五)财务入账:行政部将《资产验收入库单》、发票原件等相关凭证及时传递给财务部。财务部审核无误后,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确认入账价值,开始计提折旧。
第3.03条:阶段三:资产领用、发放与责任分配
(一)领用申请:
1. 新员工配置/新增需求:新员工入职或部门因业务发展确需新增资产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填写《资产领用申请单》,注明所需资产类型、数量、用途、期望配置标准(如适用)、领用人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 从库存/闲置资产领用:若行政部有库存或调剂的同类闲置资产,优先从中调配。
(二)审批与发放:
1. 行政部审核:行政部资产管理员审核《资产领用申请单》的合理性、是否符合配置标准、是否有可用库存。
2. 资产准备与状态确认:从库存中选取符合要求的资产,或按已批准的新购资产进行分配。确保发放前资产状态良好、配件齐全。
3. 办理领用手续:领用人(或部门代表)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双方共同核对资产实物与清单,确认无误后,领用人在《资产出库/领用确认单》上签字,明确接收资产的名称、编号、数量、状况及保管责任。此单一联交领用人,一联行政部存根,一联(或信息)同步更新至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
(三)信息系统更新:行政部资产管理员即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该资产的状态为“在用”,并记录准确的领用部门、领用人(即资产直接责任人)、具体存放位置(精确到工位号或房间号)。
(四)使用部门内部管理: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在本部门资产台账中登记此项资产,并对部门内资产的合理分配、使用指导和日常检查负责。
第3.04条:阶段四:资产日常使用、维护与保养
(一)使用规范与安全责任:
1. 培训与指导:对复杂或特殊设备,使用部门或行政部(联合IT部等)应在使用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
2. 遵守规程:资产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指引,合理使用,严禁违章操作、超负荷运行或用于非工作用途。
3. 环境要求:确保资产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温度、湿度、洁净度、电源稳定性等)运行和存放,避免环境因素导致损坏。
4. 日常清洁与保养:资产使用人负责其所用资产的日常清洁和简单保养(如擦拭、除尘、检查连接线等),保持资产外观整洁、功能正常。
5. 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使用的便携式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投影仪),防止丢失、被盗。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关闭不必要的设备电源,锁好门窗。重要数据资产需按信息安全规定做好备份。
6. 禁止行为:
*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拆卸、改装、调换资产部件或改变资产原有结构、用途。
* 严禁擅自将公司资产带离办公区域挪作私用。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带,须办理《资产外借登记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批准,并明确归还日期。
* 严禁故意损坏或恶意丢弃公司资产。
* 严禁撕毁、涂改、遮盖资产标签。如标签意外脱落或模糊不清,应及时向行政部申请补发。
(二)维护与维修流程:
1. 故障报告:资产发生故障、损坏或性能异常时,使用人应立即停止使用(避免故障扩大),保护好现场(如适用),并第一时间向本部门资产管理员报告。部门资产管理员初步判断后,填写《资产维修申请单》,详细描述资产信息、故障现象、发生时间、使用人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行政部(IT类资产可直接提交IT部,但需抄送行政部备案)。
2. 维修受理与判断:
* 行政部(或IT部)资产管理员接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派员(或要求使用人送至)检查故障情况。
* 保内/保外判断:首先确认资产是否在保修期内。
* 维修方式判断:
a. 保内维修:联系原厂商或其授权维修站进行免费维修。
b. 保外维修 – 内部维修:对于简单故障且公司有能力修复的(如IT部可处理的软件问题、简单硬件更换),由内部技术人员处理。
c. 保外维修 – 外部送修:对于复杂故障或需专业工具/配件的,行政部(或IT部)负责联系合格的第三方维修服务商。维修前需获取报价,小额维修可直接决定,大额维修(超过【金额Z】)需按审批权限报批。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人为损坏除外)。
3. 维修实施与跟踪:行政部(或IT部)负责跟踪维修进度,确保按时修复。
4. 维修验收与记录:资产修复后,由使用人(或部门代表)与行政部(或IT部)人员共同验收,确认故障已排除、功能恢复正常,并在《资产维修记录单》上签字确认。维修记录单应包含维修日期、故障描述、维修内容、更换部件、维修费用、维修单位、验收人等信息,由行政部归档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维修历史记录。
(三)预防性维护:对于关键、精密或价值较高的设备(如服务器、精密仪器、中央空调、公务车辆等),行政部(或联合相关技术部门)应制定年度/季度《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周期、责任人,并组织实施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定期保养,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降低故障率。保养记录同样需归档。
第3.05条:阶段五:资产内部流转(调拨、借用、移交)
(一)资产调拨(部门间永久转移):
1. 申请与协商:因部门工作调整、人员变动或资源优化配置需要,需将资产从一个部门调至另一个部门长期使用时,由调入部门或调出部门(或双方协商后一方)发起,填写《资产内部调拨单》,写明调拨理由、资产清单(含编号、名称、原值、现状等)、调出部门、调入部门,经调出、调入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2. 行政部审批与备案:调拨单报行政部资产管理员审核。行政部确认调拨的合理性、资产状态及账务清晰后,予以批准(或备案,视资产价值和公司规定)。
3. 实物交接:调拨双方部门资产管理员(或指定人员)共同清点核对调拨资产的实物与清单,确认无误后,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交接完毕。
4. 账务更新:行政部资产管理员凭已完成交接的调拨单,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该批资产的“归属部门”、“存放地点”、“保管责任人”等信息。财务部根据通知调整相关成本中心(如适用)。
(二)资产借用(临时性使用):
1. 内部短期借用(同部门或少量、非贵重跨部门):由借用人向资产保管人或部门资产管理员口头申请或简单登记,经同意后即可借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部门内部做好记录。
2. 跨部门/贵重/长期借用:
* 申请:借用人填写《资产借用申请单》,注明借用事由、资产名称/编号(或类型)、预计借用期限、归还日期,经本人部门负责人审批。
* 出借方审批:申请单提交至资产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
* 行政部备案/审批:对于贵重资产、借用期限较长(如超过【天数X】天)或行政部认为需要控制的借用,需报行政部备案或审批。
* 办理手续:借用人凭批准的申请单到出借部门(或行政部,如从闲置库借用)办理借用手续,双方确认资产状态完好后签字。
3. 借用责任:借用期间,借用人对借用资产负有与资产原责任人同等的保管和正确使用责任。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承担主要责任(除非能证明是资产本身质量问题)。
4. 归还与检查:借用期满或使用完毕,借用人应按时将资产完好归还。出借方(部门资产管理员或行政部)检查资产状态,确认无误后在借用单上签收,借用流程结束。如有损坏,按资产损坏赔偿程序处理。超期未还应催还。
(三)人员异动资产移交(离职、退休、内部调动等):
1. 启动程序:员工在办理离职、退休、辞退、内部跨部门调动、长期外派等手续前,人力资源部应通知其必须完成个人所用(保管)公司资产的清点与移交程序,并将此作为离职/调动流程的必要前置环节。
2. 清点与列单:异动员工本人会同其部门资产管理员(或主管),根据资产管理系统记录或部门台账,对其名下所有公司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家具、工具、钥匙、门禁卡、资料等)进行全面清点、核对实物。填写《员工资产移交清单》,详细列明资产编号、名称、数量、现状(完好/损坏及程度描述)。
3. 交接确认:
* 部门内部接收:若资产由部门其他同事接收继续使用,则由接收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 退回部门/行政部:若资产无人即时接收,或按规定需退库的,则交还给部门资产管理员或直接退回行政部。部门资产管理员或行政部资产管理员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收到。
4. 责任界定与处理:清点过程中如发现资产短缺、损坏(非正常损耗),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如属个人责任,按本制度关于资产损失赔偿的规定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移交。
5. 行政部审核与销账:异动员工持经部门负责人及接收人/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的《员工资产移交清单》至行政部。行政部资产管理员核对清单与系统记录,确认所有资产已妥善移交或处理后,在清单上签字盖章(或在离职/调动审批单相应栏目签批),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资产的责任人信息。
6. 财务部确认(如适用):涉及个人借款、备用金、经济赔偿等未结清事项的,需财务部确认清理完毕。
7. 手续完成:完成上述所有资产和财务相关交接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为其办结离职/调动最终手续。
第3.06条:阶段六:资产清查与盘点
(一)盘点目的:核实资产实物数量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账实相符),检查资产实际使用状态、完好程度、存放地点是否准确,发现并处理盘盈、盘亏、闲置、毁损、待报废等问题,为资产优化配置、预算编制、价值重估等提供依据,堵塞管理漏洞。
(二)盘点周期与范围:
1. 年度全面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通常在年末或特定审计期前,覆盖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在册固定资产和受控资产。
2. 不定期/专项抽盘:行政部可根据管理需要(如部门调整、责任人变更、接到异常报告后)或针对特定类别资产(如高价值、高流动性、易损耗资产)组织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盘点。
(三)盘点组织与准备:
1. 成立盘点小组:由行政部牵头,财务部、IT部(针对IT资产)及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等组成。重大盘点可由公司领导层任组长。
2. 制定盘点方案:明确盘点基准日、盘点范围、时间进度、人员分工、操作流程、盘点方法(如实地清点、扫码核对)、表格工具、培训要求等。
3. 数据准备:行政部从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盘点基准日的《资产盘点清册》(按部门、类别、存放地等分类),包含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原值、启用日期、保管人等信息,预留实盘数量、状态等填写列。
4. 盘点前培训:对所有参与盘点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讲解盘点方法、注意事项、表格填写规范、问题上报流程。
(四)盘点实施:
1. 部门自盘(初盘):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组织本部门人员,对照《资产盘点清册》,对本部门区域内所有资产进行逐件实地清点、核对标签、检查状态,如实记录在盘点表上。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实不符、损坏、闲置等情况要特别注明原因。
2. 盘点小组复盘/抽盘:盘点小组对各部门自盘结果进行复核,对重点区域、重点资产进行重点检查,或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确保盘点质量。
3. 差异确认与追查:对盘点中发现的差异(盘盈、盘亏),盘点小组会同使用部门、财务部共同进行原因追查和责任认定。
(五)盘点结果处理:
1. 盘盈资产:查明来源。若属未入账的公司资产,补办入账手续,更新资产台账;若属他人错放或无法查明来源的,暂估入账并作“待处理盘盈资产”管理,后续按规定处理。
2. 盘亏资产: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 正常报废/转移未销账:补办相关手续,进行账务调整。
* 丢失、被盗:按资产损失赔偿程序处理,追究责任人责任,并报财务核销。
* 无法查明原因的短缺:经审批后,报财务核销,并检讨管理漏洞。
3. 毁损资产:根据毁损程度和原因,分别作维修、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
4. 闲置资产:登记造册,分析闲置原因,优先在公司内部调剂使用,无法调剂的考虑处置。
5. 账实不符(信息错误):如资产编号、型号、存放地等信息与实际不符,及时更正系统记录。
6. 账务调整:所有盘点差异及处理结果,经按权限审批后,由行政部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并通知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确保账、卡、物在盘点后达到一致。
(六)盘点报告与总结:
盘点工作结束后【规定时限,如15个工作日内】,行政部负责汇总编制《资产盘点报告》,内容应包括:盘点概述(范围、时间、方法)、盘点数据汇总(账面总数/总值、实盘总数/总值、盈亏数量/金额及比例)、主要差异情况说明(盘盈、盘亏、毁损资产清单及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与建议、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盘点报告报送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公司管理层)审阅。
第3.07条:阶段七:资产报废与处置
(一)报废条件与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产,可申请报废:
1. 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已无使用价值:主要部件严重磨损、老化、损坏,功能丧失或性能严重下降,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修理费过高(如超过资产现值的50%或新购同类资产价值的30%),不具备经济维修价值。
2. 技术淘汰:因技术进步,原有资产技术性能和功能已远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且无升级改造利用价值。
3. 严重损坏或灾毁:因意外事故(火灾、水浸、碰撞等)或自然灾害导致资产主体结构严重损坏,完全丧失使用功能,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极高。
4. 国家/行业强制淘汰: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不环保设备。
5. 长期闲置且无法再利用:经评估确认已无调剂使用可能,继续存放将产生不必要的保管费用或安全隐患。
6. 配套关键件缺失且无法配齐:导致资产整体无法运行,且该关键件已停产或采购困难、成本过高。
(二)报废申请与鉴定:
1. 部门申请:使用部门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初步判断,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详细列明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原值、已使用年限、当前技术状况、主要问题、申请报废理由,并附资产实物照片,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 行政部初审与技术鉴定:
* 行政部资产管理员收到申请后,核对资产信息,对报废理由进行初步审核。
* 组织(或委托)相关技术人员(如IT部对IT资产、工程部对专业设备)或外部专业评估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实物勘查和技术状态鉴定,出具《资产技术鉴定报告》,明确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有无残余价值、建议处置方式等。
(三)报废审批:
《资产报废申请表》连同《资产技术鉴定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事故报告、保险理赔文件等),按照公司《审批权限表》规定的金额或重要性级别,逐级上报审批。
* 单项或批量价值低于【金额A】:行政部经理审批。
* 单项或批量价值在【金额A】至【金额B】:分管行政的副总裁/总监审批。
* 单项或批量价值高于【金额B】或属于重大资产:需报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或总经理/总裁批准。
(四)财务账务处理:
财务部收到经正式批准的《资产报废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后,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的账务处理,核销资产原值、累计折旧,确认报废净损益。
(五)资产处置执行:
1. 移交与集中存放:经批准报废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将其移交至行政部指定的报废资产临时存放区,办理移交手续。行政部负责对报废资产进行集中管理。
2. 信息安全处理(关键步骤):对于计算机、服务器、硬盘、U盘、存储卡等含有敏感数据或商业秘密的存储介质,在进行任何实质性处置前,必须由IT部负责按照公司信息安全规定,进行彻底的数据擦除(使用专业软件多次覆写)、消磁或物理销毁(如钻孔、粉碎),并出具《数据安全处置证明》。
3. 选择处置方式:行政部根据报废资产的类型、状况、残值评估结果及环保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
* 有偿回收/变卖:对尚有一定残值(如金属、可再用部件)的资产,可联系有资质的回收商进行公开竞价或协议出售。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公司财务。
* 拆解利用:对部分零部件尚可用于维修其他同类资产的,可进行拆解,可用部件登记入库作为备件管理。
* 捐赠:对尚有使用价值且符合捐赠条件的资产,经公司批准后可对外公益捐赠,并办理相关手续。
* 无害化销毁/弃置:对无回收价值、无法利用或涉及环保、安全要求的资产,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符合规定的环保销毁或安全弃置处理,并索取处置证明。严禁随意丢弃。
4. 处置过程监督:重要资产的处置过程,财务部、审计部(如设)可派员监督。
(六)处置结果登记与归档:
资产处置完毕后,行政部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将该资产状态更新为“已处置”,记录处置方式、处置日期、处置收入(如有)、处置费用、回收商信息/销毁证明等,并将所有与报废处置相关的文件(申请、鉴定、审批、数据销毁证明、处置合同/凭证、收款证明等)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处置记录链。
第四章:资产损失、损坏与责任追究 – 维护资产安全
第4.01条:资产异常情况报告
任何员工发现公司资产发生遗失、被盗、非正常损坏(非自然磨损或老化)、性能严重下降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
(一)保护现场(如适用,特别是非正常损坏或被盗现场)。
(二)第一时间向其直接主管和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员报告。
(三)部门资产管理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于【规定时限,如2小时内】向行政部资产管理员报告。如涉及盗窃、火灾等严重情况,还应同时报告公司保卫部门(或主管安保的领导),并由保卫部门决定是否报警。
第4.02条:调查与责任认定
(一)启动调查:行政部接到异常报告后,应立即登记,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如使用部门、财务部、IT部、保卫部等,视情况而定)成立临时调查小组,对资产损失或损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二)调查内容:
1. 查明资产损失/损坏的事实(资产信息、损失/损坏程度、发生时间地点等)。
2. 调查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具体原因。
3. 收集相关证据(如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监控录像、技术鉴定报告等)。
4. 分析责任归属(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正常老化/故障、管理不善、制度缺陷、人为过失、故意行为等)。
(三)责任认定原则:
1. 不可抗力免责: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或突发战争、暴乱等社会异常事件)直接导致的资产损失,经核实后,相关人员可免于赔偿责任,但需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2. 正常损耗/意外非人为故障:资产在正常使用寿命内,因合理磨损、自然老化或非人为因素导致的突发故障、损坏,经技术鉴定确认后,不追究使用人责任,按正常维修或报废程序处理。
3. 管理责任:
* 制度缺陷/流程不当:因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本身存在漏洞或流程设计不合理导致的资产损失,应追究制度制定/审批相关管理层级的间接责任,并着重于制度改进。
* 监督失职/管理缺位:部门负责人或资产管理员未能有效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导致资产长期失管、违规使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而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 个人责任(使用人/保管人):
* 一般过失:因疏忽大意、操作不熟练、未严格遵守一般操作提示等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过失行为,造成资产轻度损坏或价值不大的损失。
* 严重过失:因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未按要求保管、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导致损失扩大、擅自拆改、将资产用于高风险活动等行为,造成资产较重损坏或较大价值损失。
* 故意行为:蓄意破坏、盗窃、侵占、变卖公司资产,或利用公司资产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导致资产受损/被没收。
* 失职(特指丢失):因保管不善、未锁闭门窗、将便携设备随意放置等原因导致资产丢失或被盗。
第4.03条:赔偿标准与处理程序
(一)赔偿金额确定:
1. 损坏可修复: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的全部或部分。具体比例由调查小组根据责任性质(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资产价值提出建议,通常:
* 一般过失:承担维修费用的【10%-30%】,且一般不超过个人【1个月】基本工资。
* 严重过失:承担维修费用的【30%-100%】,可根据损失大小设置上限。
2. 损坏无法修复/修复不经济/遗失/被盗:责任人按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若资产已无账面净值但仍有使用价值,可参考市场重置成本或评估的实际价值。
* 一般过失:按净值(或评估值)的【10%-50%】赔偿。
* 严重过失/失职(丢失):按净值(或评估值)的【50%-100%】赔偿。
* 赔偿上限:通常会设定个人赔偿金额的上限(如不超过个人【3-6个月】基本工资),超出部分由公司承担,但故意行为除外。
3. 故意行为:必须全额赔偿资产的直接损失(按重置成本计),并可追偿因此产生的间接损失。
4. 共同责任:如多人共同造成损失,按各自责任大小分摊赔偿额。如无法划分,则平均分摊或由主要责任人承担较大部分。
(二)处理程序:
1. 调查报告与处理建议:调查小组完成调查后,出具《资产损失/损坏事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认定、损失评估、赔偿(或处理)建议等。
2. 责任人确认与申辩:将调查结果和初步处理建议告知相关责任人,允许其在规定期限内(如3个工作日)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
3. 审批:综合调查报告和责任人申辩情况,形成最终处理意见,按公司审批权限(通常与资产价值或损失金额挂钩)报请相应领导(部门经理、行政总监、分管副总、总经理等)批准。
4. 下达处理决定:经批准后,由行政部(或联合人力资源部)正式向责任人下达《资产损失处理决定书》,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如工资扣款、限期缴纳)、期限及其他处理措施(如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
5. 赔偿执行:财务部根据处理决定负责赔偿款的收取或从工资中代扣。
6. 账务处理:财务部对已获赔偿或核销的资产损失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7. 记录归档:行政部将事件调查报告、处理决定、赔偿凭证等全套资料整理归档。
(三)纪律处分:
对于造成资产损失,特别是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或属故意行为的,除经济赔偿外,公司还将依据《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记过、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构成犯罪的(如盗窃、职务侵占罪),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 完善与保障
第5.01条:低值易耗品与工具类资产的简化管理
对于单位价值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非一次性消耗的低值耐用品、常用工具等,可由行政部会同使用部门制定品类清单和简化管理流程,重点在于领用登记、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以旧换新等,不必完全执行固定资产的全套复杂流程,但仍需体现节约和责任原则。具体参照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工具管理办法》(如另行制定)。
第5.02条:软件资产的特殊管理要求
(一)正版化原则:公司所有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专业软件等必须为正版授权,严禁安装和使用盗版或未经授权的软件。
(二)集中采购与授权管理:软件的采购由IT部(或联合行政部)统一负责,并建立《软件资产台账》和《软件授权许可(License)管理库》,详细记录软件名称、版本、购买日期、授权数量、授权方式(单机/网络)、分配情况(用户/设备)、授权到期日等。
(三)安装与使用控制:软件的安装、卸载、升级应由IT部统一执行或在IT部指导下进行。员工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或来源不明的软件。
(四)合规性审计:IT部定期对公司计算机的软件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符合正版化和授权规定。
(五)软件资产的“报废”:当软件版本过旧不再使用、授权到期不再续费或随硬件一同报废时,IT部应负责从设备中彻底卸载,并更新软件资产台账和授权库。
第5.03条:资产保险
对于价值较高、风险较大(如易损、易盗、承担重要功能)的资产(如关键服务器、精密仪器、公务车辆等),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和成本效益分析,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统一办理财产保险,以分散风险,减少意外损失。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按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5.04条:奖惩机制
(一)奖励:
1. 对在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严格遵守制度,积极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且取得显著节约或增效成果的部门或个人。
2. 对在资产盘点、清查中发现重大管理漏洞并协助改进,或有效防止/挽回重大资产损失的部门或个人。
3. 对长期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使其超期服役且状态良好的个人。
奖励方式可包括通报表扬、绩效加分、物质奖励、荣誉证书等。
(二)惩罚:
除本制度第四章明确的经济赔偿和纪律处分外,对于日常管理中违反本制度其他条款,如:
1. 未按规定办理资产领用、调拨、移交手续。
2. 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拆卸改装。
3. 对资产标签保管不善或故意损坏。
4. 在资产盘点中故意隐瞒、虚报、漏报。
5. 对管理职责内的资产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即使未直接造成经济损失)。
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等处理。
第5.05条:制度解释、修订与生效
(一)解释权: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或资产管理委员会,如设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向行政部咨询。
(二)修订程序: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公司经营管理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由行政部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修订草案需按原制度审批权限报请批准后方可生效。各部门和员工可就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或改进建议,书面提交行政部。
(三)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
(四)效力优先:本制度生效后,公司此前发布的与办公资产管理相关的其他规定,凡与本制度内容相抵触的,均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5.06条:培训与沟通
行政部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和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和宣贯,确保人人知晓、理解并能遵照执行。制度的重大修订也应及时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