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天,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判处死刑。这个手上沾满罪恶的“人贩子”,终于受到正义的审判。将儿童作为“商品”,泯灭人性,丧尽天良,严重冲击社会良知与法律红线,必须重拳打击。重拳打拐,全民反拐,方能天下无拐。
人民日报评人贩子余华英被判死刑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虎毒不食子。余华英走上拐卖儿童之路,第一个卖掉的竟是她自己的亲生儿子;在长年的作案中,余华英常常利用年幼的女儿掩盖犯罪行为。在余华英拐卖的17个孩子中,有5个家庭是两个孩子一起被拐走。落网后,余华英既不主动供述犯罪事实,也没有悔罪表现。凡此种种,足见其人性泯灭、罪孽深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重审一审维持死刑判决的结果,是对余华英罪孽应有的惩戒!
对一个家庭来说,失去孩子让父母失去希望,往往意味着家的破碎。像余华英这样的人贩子将罪恶黑手伸向不谙世事的儿童,一次又一次拐卖得逞,让一个个家庭骨肉分离、陷入极度痛苦,酿成一幕幕人生悲剧。有的被拐儿童的双亲在寻亲路上奔波了几十年,被拐卖儿童在远离亲生父母后备受情感上的折磨和煎熬,人贩子给这些家庭和孩子造成的痛苦和伤害无法估量,也无可救赎!
重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充分体现司法机关“罪无遗漏”的执法理念。允许犯罪嫌疑人余华英上诉并对案件进行重审,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判处罪孽深重的余华英死刑,是维护法律公正权威的使命所系,这是全社会追求公平正义的民心所向!也是本案重审的意义所在。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又进一步进行重审,正是要按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彻底查清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并依据法律进行准确量刑,既还所有受害者家庭一个公道,也让余华英为其罪恶行径承担应有后果。
制止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将罪犯绳之以法。今天,随着生物科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案件力度的持续加大,一大批被拐卖儿童得以与亲生父母团聚,一个个罪恶深重的人贩子落网受审。我们要在全社会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形成持久震慑力,就必须加大对余华英案等此类恶性案件的惩处力度,对罪犯穷追不舍、除恶务尽,才能以儆效尤,让广大公众在一件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对法律和正义树下敬畏之心,让“天下无拐”早日实现。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