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保障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制度保障。它通过规范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行为,确保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可控。建立健全的《监理安全管理制度》,不仅能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能提升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社区服务计划》作为监理工作的一部分,旨在发挥监理单位的专业优势,服务社区,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本文将呈现多篇不同侧重点的《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力求从不同角度阐述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以供参考。
篇一:《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理安全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本单位监理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管控,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 监理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内容、方法和措施;
(三)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六)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八)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熟悉本专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本专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对施工单位在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参与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五)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参与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 安全监理工程师是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理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
(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组织或参与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五)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六)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记录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章 安全监理的内容
第八条 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二)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四)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六)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七)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持证上岗;
(八)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九)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范;
(十)对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作业进行监督,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十一)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
(十二)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 安全监理的方法
第九条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包括:
(一)文件审查: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生产文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
(二)现场巡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三)旁站监理:对关键工序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平行检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自检结果进行平行检验,验证其有效性;
(五)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的安全问题或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六)例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七)信息沟通: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信息沟通,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八)奖惩:对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保护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监理安全管理制度》(侧重社区服务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响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专业优势,服务社区,促进社区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社区服务计划的监理项目。
第三条 社区服务计划应坚持“服务社会,回馈社会,共建和谐”的原则,充分考虑社区需求,发挥监理单位的专业优势,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计划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确保社区服务计划有效实施。
第二章 社区服务计划的内容
第五条 社区服务计划的内容包括:
(一)安全宣传:
1. 定期在社区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宣传内容包括用电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
2. 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发布安全提示信息,提醒社区居民注意安全。
3. 向社区居民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如安全手册、宣传单等。
(二)安全咨询:
1. 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咨询服务,解答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安全问题。
2. 定期在社区设立安全咨询点,接受居民的咨询。
3.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为居民提供远程安全咨询服务。
(三)安全检查:
1. 定期对社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如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 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安全检查服务,帮助居民发现和排除家庭安全隐患。
3. 对社区内的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重点安全检查服务。
(四)安全培训:
1. 为社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
2. 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技能培训,如消防技能、急救技能等。
3. 组织社区居民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志愿服务:
1. 组织监理人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如清理社区卫生、维护社区秩序等。
2. 为社区提供技术支持,如维修社区设施、改造社区环境等。
3. 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慰问困难家庭、帮助弱势群体等。
第三章 社区服务计划的实施
第六条 社区服务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步骤:
(一)需求调研:
1. 了解社区的实际情况,包括社区的人口结构、经济状况、安全状况等。
2. 与社区居民进行沟通,了解其对安全服务的需求。
3. 对社区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确定社区安全服务的重点。
(二)方案制定:
1. 根据需求调研的结果,制定详细的社区服务计划。
2. 明确社区服务计划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措施。
3. 确定社区服务计划的责任人、时间和经费预算。
(三)组织实施:
1. 组织监理人员按照社区服务计划开展工作。
2. 与社区居委会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其支持和配合。
3. 定期对社区服务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总结改进:
1. 对社区服务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2. 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改进社区服务计划。
3. 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计划,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第四章 社区服务计划的保障
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为社区服务计划提供必要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计划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二)经费保障:为社区服务计划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人员保障: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参与社区服务计划,确保服务质量。
(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计划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监理安全管理制度》(侧重风险管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管控工程项目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本单位监理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风险管控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风险管理人员,明确各级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确保风险管控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 风险管控的原则和方法
第五条 风险管控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参与:所有监理人员都应参与风险管控工作,共同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
(二)动态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应随着工程进展和环境变化而不断调整。
(三)分级管理: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
(四)预防为主:在风险发生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五)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第六条 风险管控的主要方法包括:
(一)风险识别:
1. 收集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如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地质勘察报告等。
2. 组织专家进行风险分析,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
3. 参考以往的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
4. 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二)风险评估:
1. 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造成的后果。
2. 根据风险等级,将风险分为不同的等级。
3. 制定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管控建议。
(三)风险控制:
1. 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2. 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确保措施有效。
3. 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
(四)风险监控:
1. 建立风险监控体系,实时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化。
2. 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
3. 对风险事件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第三章 风险管控的内容
第七条 风险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设计阶段风险管控:
1. 审查设计文件,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
2. 提出设计变更建议,消除安全隐患。
3. 评估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二)施工准备阶段风险管控:
1.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管理体系。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 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
(三)施工阶段风险管控:
1.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3.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
4.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 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四)验收阶段风险管控:
1. 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
2. 评估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性。
3. 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风险管控的组织
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
第九条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管控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监理工程师是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的监理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风险管控方案。
(二)对施工单位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对施工单位的风险管控措施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组织或参与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五)对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六)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组织风险管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业务水平。
(八)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台账,记录风险管理活动。
第五章 风险管控的保障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为风险管控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二)经费保障:为风险管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人员保障:配备足够的风险管理人员参与风险管控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监理安全管理制度》(侧重安全教育培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本单位监理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坚持“全员参与,注重实效,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教育培训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法律法规:
1.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知识:
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 安全技术知识。
3. 安全管理知识。
4. 职业卫生知识。
(三)安全技能:
1. 安全操作技能。
2. 应急救援技能。
3. 自救互救技能。
(四)案例教育:
1. 分析典型安全事故案例。
2. 总结经验教训。
3. 提高安全意识。
(五)其他:
1. 针对不同岗位和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2. 针对特殊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
3. 针对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岗前培训:
1. 对新入职的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3. 未经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日常培训:
1. 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等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知识等。
(三)专项培训:
1. 针对特殊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
3. 未经专项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作业。
(四)定期培训:
1. 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安全管理知识等。
3.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检验培训效果。
(五)其他形式:
1. 利用安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2. 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第八条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条 安全监理工程师是专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理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台账,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组织安全知识考核,检验培训效果。
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保障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二)经费保障: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人员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监理安全管理制度》(侧重安全检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检查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本单位监理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安全检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人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责任,确保安全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类型
第五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类型包括:
(一)日常检查:
1. 由监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2.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用电、消防安全等。
(二)定期检查:
1. 由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3. 定期检查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三)专项检查:
1. 针对特定的安全问题或环节,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2. 如:雨季防汛检查、冬季防火检查、起重吊装安全检查等。
3. 专项检查应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
(四)季节性检查:
1. 根据季节特点,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
2. 如:春季防火检查、夏季防暑降温检查、秋季防风防汛检查、冬季防冻防滑检查等。
3.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季节特点,制定相应的检查措施。
(五)节假日检查:
1. 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安全保卫情况等。
3. 节假日检查应加强值班力量,确保安全稳定。
第三章 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管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 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5. 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二)现场管理:
1.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2.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情况。
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
5.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三)设备管理:
1. 起重机械安全状况。
2. 施工电梯安全状况。
3. 脚手架安全状况。
4. 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状况。
5. 其他施工设备安全状况。
(四)人员管理:
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 施工人员安全帽佩戴情况。
3. 施工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
4. 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5. 施工人员精神状态。
(五)环境保护:
1.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
2.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情况。
3. 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情况。
4. 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处理情况。
5.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第四章 安全检查的方法
第七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方法包括:
(一)目测:
1. 通过肉眼观察,发现安全隐患。
2. 如:观察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
(二)询问:
1. 向施工人员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2. 如:询问施工人员是否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了解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发现安全隐患等。
(三)检测:
1. 使用检测仪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2. 如:使用测电笔检测电气设备是否漏电,使用测距仪检测脚手架是否符合规范等。
(四)查阅资料:
1. 查阅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2. 如: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等。
第五章 安全隐患处理
第八条 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报告:将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
(二)责令整改: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安全隐患。
(三)跟踪验证: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整改到位。
(四)停工整改:对严重的安全隐患,应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五)采取措施: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
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责任。
第十条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监理工程师是专门负责安全检查的监理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检查计划。
(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四)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安全检查活动。
第七章 安全检查的保障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为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二)经费保障:为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人员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人员参与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