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作为物资流转的关键节点,其财产高度集中,火灾风险不容忽视。建立健全的《仓库防火管理制度》是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持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该制度旨在明确防火责任,规范作业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本文将提供多篇内容详实、侧重各异的制度范文,以供参考应用。
篇一:《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安全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类型仓库(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库、半成品库、成品库、危险化学品库、工具物料库等)的防火安全管理。
第三条 仓库防火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维护仓库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仓储的副总经理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领导公司的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审定和批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重要文件。
(二)定期听取仓库防火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防火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和部署全公司的仓库防火安全检查,督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决定对在仓库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的表彰,以及对违反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理。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仓库防火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公司的防火安全决议,监督、检查各仓库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制定、修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对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参与涉及仓库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的消防安全审核。
(六)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是仓库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单位,仓库主管为本仓库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及公司各项防火安全规定,确保本仓库的消防安全。
(二)组织本仓库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应急处置程序。
(三)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巡查记录;对自身无法解决的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四)负责本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五)严格管理仓库内物品的堆放,保持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动火作业等管理规定。
第八条 仓库管理员及作业人员是本岗位的防火安全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
(二)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三)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物品堆放符合防火要求。
(四)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圈占、埋压、挪用或损坏。
(五)下班前,负责检查并关闭责任区域内的电源、门窗,清理火种及遗留物。
(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处置并报告,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参与扑救。
第三章 仓库防火管理
第九条 仓库建筑的防火要求:
(一)仓库的建筑结构、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严禁擅自改变仓库建筑的防火结构或使用性质。
(三)仓库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等非仓储功能的房间。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安全疏散门应设置明显标志,并确保任何时候都能从内部开启。
第十条 物品储存防火要求:
(一)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分垛储存,不同性质的物品应分区存放。
(二)物品堆垛应遵循“五距”原则:顶距(与屋顶或横梁)不小于0.5米,灯距(与照明灯)不小于0.5米,墙距(与外墙)不小于0.5米,柱距(与柱子)不小于0.3米,垛距(货垛之间)不小于1.0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5米,其他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四)严禁在仓库内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需临时存放,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设置专用库房,采取特殊的防火措施。
(五)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如酸性物质与碱性物质,氧化剂与还原剂)不得在同一库房或同一区域内存放。
(六)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内。
第十一条 防火巡查与隐患整改:
(一)仓库管理部门必须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节假日及夜间应加强巡查频次。
(二)巡查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其他火灾隐患。
(三)巡查应有详细记录,记录由巡查人签字并存档。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仓库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确定整改方案、责任人、期限。
(五)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第四章 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第十二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等。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登记建档,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四条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要求:
(一)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灭火器应按规定进行年检和换药。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得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三)严禁任何人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因维修等原因确需停用的,必须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替代措施。
(四)仓库员工应熟悉本区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
第五章 用火、用电、动火管理
第十五条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在仓库门口的醒目位置应设置“严禁烟火”等防火警示标志。
第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
(一)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仓库照明应使用防爆型或带有防护罩的灯具。
(三)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定期由专业电工检查、维护,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四)电动叉车等移动式用电设备,应在指定区域充电,充电区域应与其他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仓库及附近区域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
(一)动火作业前,申请部门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明确动火时间、地点、内容、现场监护人及防火措施。
(二)《动火许可证》须经仓库主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三)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干净周围的可燃物,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四)动火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必须仔细检查,确认无火种遗留后方可离开。
第六章 应急处置与演练
第十八条 公司应制定仓库火灾应急预案,明确报警、疏散、扑救、救援等程序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第十九条 仓库内应设置火警电话和报警装置,并保持畅通。所有员工应熟记火警电话“119”和公司内部报警程序。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大声呼喊,并立即启动手动报警按钮或拨打内部报警电话。
(二)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火灾的扑救。
(三)若火势扩大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迅速沿疏散通道撤离至安全地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组织仓库消防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消防演练,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对在仓库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如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在火灾扑救中表现英勇、有效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直至辞退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用火、用电、动火作业的。
(二)在仓库内吸烟或带入火种的。
(三)损坏、挪用、圈占、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四)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五)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报告的。
(六)发生火灾后瞒报、迟报或处置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一、总要求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本公司仓储作业全流程的防火安全行为,确保人员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完整,特制定本操作性管理制度。本制度聚焦于日常操作规程与具体执行标准,适用于所有仓库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及进入仓库区域的相关方人员。所有在岗人员必须通过本制度的培训与考核,方可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二、日常防火巡查与检查规程
(一)防火巡查责任人:
- 白班巡查:由当班仓库主管或指定安全员负责,每日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
- 夜班巡查:由夜班值班人员负责,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 节假日巡查:由假日值班负责人负责,每日巡查不少于四次,并加强夜间巡查。
(二)巡查 checklists(巡查清单):
巡查人员必须携带《仓库防火巡查记录表》,逐项对照检查并填写。检查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
- 【通道与出口】:
- 所有主通道、支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是否畅通无阻?有无堆放任何物品?
- 安全出口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有无被锁闭、遮挡或用物件卡住?
- 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明亮?(需按下测试按钮检查)
- 【物品堆放】:
- 货物堆垛是否稳定?有无超高、超范围堆放?
- 是否严格遵守墙距、顶距、灯距、柱距、垛距的“五距”要求?(需现场目测或抽查测量)
- 不同性质的物料(特别是化学品)是否按规定分区存放?有无混存现象?
- 【用电安全】:
- 所有电气设备(照明、叉车充电桩、监控等)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异响、异味、过热现象?
- 电线电缆有无破损、老化、裸露?插座、开关是否完好无损?
- 是否存在乱拉乱接临时电线或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如电暖器、电炉)?
- 下班后非必要电源(如照明、充电桩)是否已按规定切断?
- 【消防器材】:
- 灭火器压力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瓶身有无锈蚀、损坏?位置有无被遮挡?
- 消火栓箱门是否能正常打开?箱内水带、水枪、接扣是否齐全完好?
- 消防沙箱是否满置?消防铲是否在位?
- 【火源管理】:
- 库区内及周边区域有无烟头、火柴等遗留火种?
- “严禁烟火”标志是否醒目、完好?
- 当日有无动火作业?如有,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现场监护措施是否到位?
(三)问题处置流程:
- 一般隐患(如通道少量杂物、灭火器位置轻微遮挡):巡查人员应立即动手清除或纠正,并在记录表上注明“已现场整改”。
- 较重隐患(如电气线路破损、消防器材缺失):巡查人员应立即设置警示标识,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第一时间口头及书面(通过工作通讯软件或纸质报告)向仓库主管汇报。
- 重大隐患(如发现火源、闻到焦糊味、疏散门无法开启):巡查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疏散附近人员,并按应急预案程序报警。
- 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均需详细记入《仓库防火巡查记录表》,仓库主管每日审核签字,安全部门每周抽查。
三、动火作业审批与现场监护流程
(一)申请阶段:
- 凡在仓库防火重点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钻孔等可能产生火花、高温的作业,均定义为动火作业。
- 作业单位或人员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 申请表内容需详尽:申请单位/人、动火地点(精确到库区、货架号)、动火方式、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现场负责人、参与作业人员名单。
- 申请表需附带详细的防火措施方案,包括:现场可燃物清理计划、火花遮挡措施(如使用防火毯)、灭火器材配置方案(至少2具相应类型灭火器)、现场监护人安排。
(二)审批阶段:
- 仓库主管进行初审:核实动火的必要性,现场勘查动火环境,确认防火措施的可行性。签字同意后,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审:评估动火作业的风险等级,审核防火措施的完备性,确认监护人具备相应能力。
- 对于一级动火(风险最高),需报请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最终批准。
- 审批通过后,发放《动火许可证》,一式三份,动火单位、仓库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许可证上需明确标注有效时间(通常不超过当日)。
(三)作业与监护阶段:
- 作业前:监护人与作业人员共同检查现场,确认所有防火措施已落实到位。监护人需向作业人员再次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 作业中:监护人必须全过程在场,精力集中,密切注视作业点及周围环境,随时准备处置突发情况。监护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 作业后: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负责清理现场。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点及周围区域进行至少30分钟的“守火”观察,用手背触摸作业面,确保无任何阴燃火种后,方可签字确认作业结束,并撤离。
- 动火许可证由仓库主管收回,与申请表一并存档备查。
四、电气设备与充电作业安全规程
(一)固定电气设备:
- 仓库内所有照明、通风、监控等固定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定期维护,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 仓库管理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报修,严禁自行拆卸、维修。
(二)移动电气设备(电动叉车、搬运车):
- 充电管理:
- 必须在仓库外或指定的、有防火分隔的专用充电区进行充电。
- 充电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地面无易燃物,并配置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 充电前,应检查充电器、电缆和电池接口是否完好、清洁、无破损。
- 充电时,应先连接电池端,再接通电源;充电结束后,应先切断电源,再拔下电池端插头。
- 充电期间,应有人定时检查电池和充电器温度,发现异常过热应立即停止充电。
- 严禁在充电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在电池附近进行其他作业。
- 夜间充电必须有值班人员定时巡视。
- 操作使用:
- 操作人员应避免叉车猛烈碰撞货架、墙体,防止损坏车辆电气系统。
- 每日使用前,应检查车辆的电量、刹车、灯光等,确保车况良好。
五、应急疏散与初期火灾扑救预案
(一)组织架构:
- 现场总指挥:仓库主管或最高级别的在场管理人员。
- 灭火行动组:由接受过专门培训的男性员工组成,负责使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
- 疏散引导组:由各区域班组长组成,负责引导本区域人员沿预定路线迅速、有序撤离。
- 通讯联络组:由仓库文员或指定人员负责,负责对外拨打“119”报警,对内传达总指挥命令。
- 安全救护组:负责清点撤离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包扎和救助。
(二)行动程序:
- 火情发现:第一发现人立即大喊“着火了”,并按下最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初期扑救:附近的灭火行动组成员,在判断火势可控且自身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迅速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 报警与通讯:通讯联络组在接到火情信息后,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联系方式),同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 启动疏散:总指挥下达疏散命令后,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沿墙壁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引导员需最后离开,并检查确认无人遗漏。
- 集合点名:所有人员撤离至指定的室外第一集合点后,安全救护组立即按部门清点人数,并将结果报告总指挥。
- 等待救援:在消防队到达前,总指挥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并向消防指挥员报告详细情况,配合救援。
篇三:《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0 目的、范围与原则
1.1 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基于风险评估、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系统化的方法识别、评估和控制仓库运营全过程中的火灾风险,将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和潜在损失降至最低,从而保障人员安全、资产完整和业务连续性。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仓储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及退役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覆盖所有在仓库区域内工作的员工、承包商、访客及相关方。
1.3 管理原则:
- 风险驱动原则:所有防火安全措施的设定和资源投入,均基于对火灾风险的系统性识别与评估结果。
- 责任到人原则:建立清晰的、自上而下的防火安全责任矩阵,确保每一项防火职责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 过程控制原则:将防火要求融入到仓库作业的各个流程环节(如入库、存储、拣选、出库、设备维护等),实施全过程管控。
- 持续改进原则:通过绩效监测、定期审计、事件调查和管理评审,不断发现体系的不足,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推动防火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 防火安全责任体系
2.1 高层管理者责任:
- 承诺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人力、财力、物力)以支持本制度的有效运行。
- 签发公司年度防火安全方针与目标。
- 主持年度防火安全管理评审会议,审议体系运行绩效。
- 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提供最终决策支持。
2.2 部门经理/仓库负责人责任(主要执行者):
- 对所管辖区域的防火安全绩效负全面责任。
- 组织本部门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计划。
- 确保本部门员工获得足够的防火安全培训和资源。
- 领导本部门的应急响应,并组织事故后的调查与分析。
- 定期向高层管理者汇报本区域的防火安全状况和关键绩效指标(KPI)。
2.3 安全工程师/专员责任(技术支持与监督者):
- 提供火灾风险评估的技术方法和工具。
- 监督各项防火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 管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保计划,并验证其有效性。
- 组织和评估消防演练的效果。
- 跟踪火灾隐患的整改进度,并验证整改效果。
2.4 一线员工及操作人员责任(基础执行者):
- 严格遵守所有防火安全规程和指令。
- 积极参与风险辨识,主动报告身边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行为。
- 正确使用和爱护消防器材。
- 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应急处置程序和逃生路线。
- 参加所有要求的防火安全培训。
3.0 火灾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
3.1 风险识别: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仓库火灾风险识别活动,由各区域负责人牵头,一线员工参与。
- 识别方法包括:查阅物料安全数据表(MSDS)、分析历史事故和未遂事件、作业流程分析(JHA)、现场安全观察(Safety Walk-through)等。
- 识别的风险源应分类归档,例如:
- 物质风险:易燃/可燃物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方式。
- 设备风险:电气设备、加热设备、叉车等的状态与使用。
- 作业风险:动火作业、充电作业、化学品分装等。
- 人为风险:违章行为、培训不足、疲劳作业。
- 环境风险:布局不合理、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失效。
3.2 风险评估:
- 采用“可能性(Likelihood)”与“严重性(Severity)”相结合的半定量风险矩阵法进行评估。
- 可能性(L)分为5个等级:极不可能、不可能、可能、很可能、几乎肯定。
- 严重性(S)分为5个等级:轻微伤害/损失、一般伤害/损失、严重伤害/损失、重大伤害/损失、灾难性伤害/损失。
- 风险等级(R = L x S)分为四个级别: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极高风险。
- 所有已识别的风险均需进行评估,并形成《仓库火灾风险评估报告》。
3.3 风险控制:
- 遵循风险控制层级原则,优先顺序为:
- 消除(Elimination):如用不燃材料替代可燃材料。
- 替代(Substitution):如用低风险化学品替代高风险化学品。
- 工程控制(Engineering Controls):如安装自动喷淋系统、防爆电气设备、通风系统。
- 管理控制(Administrative Controls):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施动火许可制度、加强巡检、提供培训。
- 个体防护(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如为特定岗位配备防静电服。
- 针对“高风险”和“极高风险”项,必须立即制定并实施控制措施,降低风险等级。
- 所有风险控制措施都必须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并进行跟踪验证。风险评估报告需每年更新。
4.0 绩效监测与持续改进
4.1 关键绩效指标(KPIs)设定:
- 为衡量防火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设定以下可量化的KPIs:
- 前置性指标(Leading Indicators):
- 月度防火安全检查隐患发现数及整改率(目标>95%)。
- 员工安全观察与隐患报告数量。
- 年度消防培训覆盖率及考核合格率(目标100%)。
- 消防演练参与率及评估得分。
- 动火作业合规率。
- 后置性指标(Lagging Indicators):
- 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起数(目标为零)。
- 火灾相关财产损失金额。
- 因火灾导致的业务中断时间。
- 未遂事件(Near Miss)报告数。
- 前置性指标(Leading Indicators):
4.2 绩效监控与报告:
- 各仓库负责人每月收集并分析本区域的KPI数据,形成《月度防火安全绩效报告》,提交至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全公司的绩效数据,形成季度和年度报告,提交给高层管理者。
4.3 审核与评审:
- 内部审核: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各仓库防火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内部审核,检查制度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 管理评审:每年一次,由高层管理者主持,评审内容包括:防火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KPIs达成情况、内外部审核结果、资源配置的充分性、事故和应急演练的教训等。评审后需形成决议,制定下一年度的改进目标和行动计划。
5.0 变更管理
5.1 范围:任何可能引入新火灾风险或改变现有风险状况的变更,都必须进行变更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 新建、改建、扩建仓库。
- 引入新的储存物料或化学品。
- 变更仓储布局或储存方式。
- 安装新设备或变更作业流程。
- 组织结构或人员职责的重大调整。
5.2 流程:
- 变更发起方需提交《变更管理申请表》,说明变更内容。
- 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方对变更进行专项火灾风险评估。
-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 待所有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后,变更方可实施。
- 变更完成后,需对相关文件(如应急预案、操作规程)进行更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0 承包商与访客管理
6.1 承包商管理:
- 在选择承包商时,需评估其安全资质和过往安全绩效。
- 承包商进场前,必须对其所有人员进行仓库防火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的告知与培训。
- 承包商在仓库区域内的一切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动火作业等高风险活动。
- 公司需指定专人对承包商的现场作业进行监督。
6.2 访客管理:
- 所有访客进入仓库区域前,必须进行安全告知,并由专人陪同。
- 告知内容应包括: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紧急疏散路线和集合点。
- 访客需佩戴访客证,并在指定路线内活动。